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校规章 >> 正文

关于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11-14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道德实践在行动”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从即日起启动,在校内选树100名有典型意义,影响力大,被身边同学广泛认可的学生个人或团体。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我校全体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大学生道德文明规范,在学业科研、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自强自立、诚实守信、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鲜活感人,具有典型意义,影响力大,被身边同学广泛认可的学生个人或团体。

“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涌现一个选树一个”的工作原则,对于选树的先进典型,学校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春楷模”荣誉称号。同时学校还将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宣传,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并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把选树典型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广泛动员、充分挖掘,高标准选树身边榜样,真正选树一批时代内涵丰富、示范效应显著的学生典型,真正把“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过程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

    2.各学院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点点滴滴的先进事迹,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营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要与被培养人进行经常性的谈心帮助督导,帮助和引导他们在学习、生活、工作、思想等方面不断提高。

3. 学校将“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作为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要积极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报送相关材料,事迹材料要详实可信,能够突出主题。事迹材料标题格式:学院+姓名+事迹简介(学业科研、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自强自立、诚实守信、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例:通信工程学院+张某+助人为乐。

优秀本科生事迹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韩睿    电  话:029-81891096  

邮  箱:xsgzc@xidian.edu.cn

优秀研究生事迹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卢  毅   电  话:029-88202308  

邮  箱:luyi@xidian.edu.cn

 

附件:“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

                                   2015年12月9日


上一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体系实施方案 下一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实施方案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