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道德实践在行动”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从即日起启动,在校内选树100名有典型意义,影响力大,被身边同学广泛认可的学生个人或团体。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我校全体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大学生道德文明规范,在学业科研、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自强自立、诚实守信、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鲜活感人,具有典型意义,影响力大,被身边同学广泛认可的学生个人或团体。
“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涌现一个选树一个”的工作原则,对于选树的先进典型,学校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春楷模”荣誉称号。同时学校还将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宣传,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并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把选树典型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广泛动员、充分挖掘,高标准选树身边榜样,真正选树一批时代内涵丰富、示范效应显著的学生典型,真正把“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过程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
2.各学院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点点滴滴的先进事迹,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营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要与被培养人进行经常性的谈心帮助督导,帮助和引导他们在学习、生活、工作、思想等方面不断提高。
3. 学校将“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作为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要积极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报送相关材料,事迹材料要详实可信,能够突出主题。事迹材料标题格式:学院+姓名+事迹简介(学业科研、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自强自立、诚实守信、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例:通信工程学院+张某+助人为乐。
优秀本科生事迹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韩睿 电 话:029-81891096
邮 箱:xsgzc@xidian.edu.cn
优秀研究生事迹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卢 毅 电 话:029-88202308
邮 箱:luyi@xidian.edu.cn
附件:“百名学生典型示范”选树活动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