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宿舍育人功能,养成学生文明知礼的行为习惯,营造“环境卫生好、安全纪律好、学习风气好、人际关系好”的宿舍环境,制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四好”宿舍评定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科生院
2020年11月18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四好”宿舍评定管理办法
本字〔2020〕18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第一场所、学习的第二课堂。为进一步发挥宿舍育人功能,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养成学生文明知礼的行为习惯,营造“环境卫生好、安全纪律好、学习风气好、人际关系好”的宿舍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好”宿舍评选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宿舍(不含大一年级)。
第二章 评选项目和标准
第四条评选项目
(一)“四好”文明宿舍
(二)“四好”标兵宿舍
第五条评选标准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并严格实施值日制度和卫生大扫除制度;
2.宿舍公共区域做到地板、门窗、桌面、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定期开窗通风;个人区域做到床铺、书桌、衣柜整洁,用品收纳、摆放整齐;
3.宿舍同学能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换衣物,勤洗澡,及时清理个人垃圾;
4.爱护宿舍公共设施,节约用电、用水,避免浪费;
5.在保证宿舍安全、整洁的基础上,对宿舍进行简单装饰和布置,营造文化氛围,彰显宿舍特色。
(二)安全纪律
1.宿舍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纪律意识,集体制定《宿舍安全公约》,以此作为共同遵守的信条和规范;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住宿管理规定(试行)》等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积极配合相关人员的检查;对于宿舍到访人员,主动热情,以礼相待;
3.宿舍同学无私自在外住宿、在宿舍留宿他人、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现象;
4.无在宿舍吸烟、使用明火、使用违章电器和违章用电、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管制刀具等现象;无在宿舍观看、下载、传播暴恐音视频现象;定期对宿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清理;
5.在宿舍中开展积极健康、格调高雅的文化休闲活动,从未进行赌博、酗酒、吸毒、观看不良视频等违法违纪或低级趣味活动;无在宿舍饲养宠物、高声喧哗、滋事起哄、摔砸物品等现象。
(三)学习风气
1.宿舍同学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按时起床、上课、熄灯就寝;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按照一日生活制度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严禁喧哗吵闹或使用音响、电脑等设备影响他人正常作息。
2.宿舍同学无人沉迷网络,正课时间及晚上熄灯后无人在宿舍玩网络游戏;
3.在宿舍中开展学习交流和学习帮扶,形成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共同进步的良好风气;
4.在宿舍中积极开展读书活动,制定读书计划,定期开展读书交流;
5.宿舍同学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人数比例高。
(四)人际关系
1.宿舍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互相关心,以诚相待,对于困难同学,能够主动伸出援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于同学的错误和问题,能够给予善意的提醒和建议;
2.宿舍同学之间因个人性格、处事方式、生活习惯的差异造成的隔阂和嫌隙,能够通过交流沟通的方式妥善化解,无以吵架、斗殴等粗暴方式解决矛盾的现象;
3.以宿舍为单位定期开展集体活动,加强交流,增进感情,无“小圈子”“小团体”等现象;
4.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能够在宿舍做好模范带头,同时发挥好“观察员”“联络员”“调解员”的作用。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与本科生学年总评同步进行。
第七条评选数量
(一)“四好”标兵宿舍:不超过各书院宿舍总数的1%。
(二)“四好”文明宿舍:不超过各书院宿舍总数的5%。
第八条评选程序
(一)由学生宿舍申请、书院推荐评选,各书院在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筛选、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学校审批。
(二)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结合学校检查结果,确定“四好”宿舍名单。
第九条本科生院负责制定每学年的具体评选操作方案。
第十条在校级评审环节中,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有弄虚作假或故意夸大的情况,取消该候选宿舍的申请资格。
第十一条在学校卫生大检查中出现的差评宿舍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每学年学校对评选出的“四好”宿舍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奖状和宿舍门贴。
第十三条每学年学校将对评选出的“四好”宿舍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发挥榜样育人的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