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选树先进班集体典型,促进优良班风、校风、学风建设,制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定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科生院
2020年12月9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定管理办法
本字〔2020〕21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选树先进班集体典型,促进优良班风、校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先进班集体评选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班级(不含大一年级)。
第二章 评选项目和标准
第四条评选项目
(一)先进班集体
(二)十佳标兵示范班
第五条评选标准
(一)班级思想建设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国家大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党、爱国、爱校”教育活动,内容具体,形式新颖。
3.党团队伍建设优良,班级同学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优良,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比例较高,党员人数比例较高,党员都能够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班级组织建设
1.班级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以身作则、勇于创新、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班级制度健全,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3.班级各项工作开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度高。
4.班级骨干能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同学们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并协助配合解决。
5.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班级学生参与度高,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班级学风建设
1.班级学风优良,同学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2.课堂纪律良好,出勤率高,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作业,上学年班集体无学生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3.班级同学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比例较高,外语等级考试通过率较高;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率不高于10%(不及格率=必修课程不及格学生总人次/考试总人次),降级率不高于5%(降级率=降级人数/班级总人数);升学和深造率高。
4.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学习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以及文体比赛,在校级及以上的竞赛活动中集体或个人获奖比例高。
(四)班级文明建设
1.班风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班级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凝聚力强。
2.班级同学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布置整洁、文明、高雅,参评班级的学生宿舍在安全卫生检查中无差评记录、无使用违章电器记录。
3.班级同学遵守各项校纪校规,上学年班集体无学生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五)班级在上学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六条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与本科生学年总评同步进行。
第七条评选数量
(一)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各学院、书院班级总数的10%。
(二)十佳标兵示范班:10个。
第八条评选程序
(一)先进班集体。经学生班级申请,各学院、书院在班集体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组织评选,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二)十佳标兵示范班。评选分为院级推荐和学校评审两个环节。
1.院级推荐。由各学院、书院在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选班级参加学校十佳标兵示范班评审。
2.学校评审。由学校评审工作组组织校级评审,分为书面材料评选和现场公开答辩两个环节。由学校评审工作组综合班级表现评选出10个十佳标兵示范班候选班级,公示候选名单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第九条本科生院负责制定每学年的具体评选操作方案。
第十条在校级评审环节中,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有弄虚作假或故意夸大的情况,取消该候选班级的申请资格。
第四章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每学年学校对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和十佳标兵示范班予以表彰奖励,先进班集体一次性奖励班级活动经费1000元;十佳标兵示范班一次性奖励班级活动经费2000元,并颁发奖牌。
第十二条每学年学校将对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和十佳标兵示范班的事迹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发挥榜样育人的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