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特制定学生病假追踪制度。
各学院要建立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干部(班长)、宿舍长四级工作体系,切实将病假追踪制度落到实处。
1、每天早上学生上课前,辅导员应对因病请假学生进行电话联系,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发病主要症状,督促学生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如实填写《学生病假追踪记录日志》,要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2、各学院每月汇总本单位全部《学生病假追踪记录日志》,于当月25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管理科备案。
3、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疾病不能到校时,应尽快报告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4、校医院对因病就诊的学生门诊日志信息登记要详细、准确、真实,必要时登记联系方式。
5、本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由校医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