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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困难补助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阅读次数:

各学院/书院: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与生活,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关于调整本科生资助项目标准的通知》(西电学〔2016〕1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困难补助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学生

2.学习态度端正,生活俭朴,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后,个人生活仍存在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1000元/人,不分等级。

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数测算,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报送(见附件1)。

三、评定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学生登录“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网址为http://ehall.xidian.edu.cn) 搜索“困难补助”模块,选择“2024年春季困难补助”,在线填写申请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之后点击提交。(操作手册可通过学生工作处官网“下载专区”下载)

2.民主评议

以辅导员为组长的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信息线下进行评议审核,班级初评结果确定后由辅导员通过系统统一提交至学院/书院。

3.学院/书院审核

各学院/书院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审核初评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将初审推荐名单在学院/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注:为保护学生隐私,只公示学生姓名、年级、专业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无异议后确认上报。

4.学校审定。各学院/书院将春季困难补助评定结果报至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评定名单,由计划财务处一次性将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财务系统绑定银行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书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深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按时做好评定和上报工作。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学生、全体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外(中英、中法)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评定工作由所在学院负责,2023级本科学生评定工作由所在书院负责,预科学生由预科学院负责。

2.各学院/书院在工作过程中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广泛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实情况,特别关注突发困难学生,确保最需要的学生获得资助。同时做好评定过程性资料留存归档工作,以备后续核查。

3.请各学院/书院于3月25日17:30前完成评定工作,在“困难补助”系统完成院级审核,并以学院/书院为单位,将《2024年春季困难补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相关字段信息可通过系统导出)excel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通过OA系统报送至本科生院资助科。

联 系 人:杨 帆 王 鑫

联系电话: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b@163.com

附件:1.2024年春季困难补助名额分配表

2.2024年春季困难补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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