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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院组织思政课教师赴“枫桥经验纪念馆”研修学习

日期:2024-03-31点击数:来源:

(通讯员 张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对我校巡视反馈意见,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实际,3月29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一行七人追随习近平总书记的步伐,前往浙江省诸暨市“枫桥经验陈列馆”进行研修学习。

“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张“金名片”,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传家宝”,是常学常新的“活教材”。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作出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在全国掀起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热潮。改革开放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枫桥经验”逐步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典范。“枫桥经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强调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其基本做法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枫桥经验”诞生60余年来不断发展,历久弥新,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追随习近平总书记的步伐,马院教师一行认真学习馆内丰富的图文资料,重温了“枫桥经验”的历史变迁,进一步体悟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热烈研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模式与实践成效。

在“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展区,教师们驻足良久。展板上,无论呈现的是一次次深入基层的调研实景,还是一页页富有智慧的语句篇章,都充分彰显了习近平同志对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注、关心和关怀。从乡村基层实践蝶变为国家蓝图中的重要元素,“枫桥经验”凝结着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创新社会治理的探索,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治理领域的生动运用和实践。

本次研修研讨活动,不仅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打造富有吸引力、强化感染力的思政课堂提供了生动素材,也加深了教师们对于新时代基层治理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感悟,有利于在更加了解社情民情的基础上,进一步讲好讲活思政课,努力提升思政课育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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