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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体育课免修、缓考及体质测试免测的实施办法

来源:时间:2021-09-17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学生申请办理体育课免修、缓考及体质健康测试免测工作,更好、更公平地实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体育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西电发〔2021〕28号)文件精神,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改革,依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0级及之后入校的本科在校学生。

一、可办理免修或免测的情况

1.身体残疾;

2.因病无法进行体育运动;

3.在校的退役士兵。

符合以上情况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修体育课程,或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同时履行相关必要手续,经体育部核准后方可执行。

经合法手续办理免修或免测的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其中身体残疾(情况1)和因病无法进行体育运动(情况2)的学生,相关学期的体育课期末成绩记为60分,相关年份的体质测试成绩注明为“免测”;在校的退役士兵(情况3)学生,按照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学校相关政策给予体育课成绩,相关年份的体质测试成绩注明为“免测”。

因体育课春季学期需对学生进行身体素质(3000/2000米)考核,因病无法进行体育运动(情况2)的学生同样可申请办理身体素质考核免测,并参考体测免测办理条件,经体育部审核通过后该项记60分。

二、办理免修或免测的程序

1.填写附件1《体育俱乐部课程免修审批表》、附件2《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审批表》、附件3《身体素质(3000/2000米)免测审批表》(西电体育部网站下载)。

2.同时,身体残疾(情况1)的学生出具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因病无法进行体育运动(情况2)的学生提供近六个月以内的三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意须有明确医嘱(如不适宜体育运动);在校的退役士兵(情况3)学生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一并交予体育部教学研究科,经体育部核准通过后免修或免测方可生效。

三、注意事项

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医疗单位证明等书面材料将存入学生档案。身体残疾(情况1)、在校的退役士兵(情况3)的学生,办理一次手续可覆盖本科学习时期(每学期将残疾证、退役士兵证带至体育部教学研究科登记);因病无法进行体育运动(情况2)的学生办理一次手续有效期为一个学期(免修)或一学年(免测)。

四、办理缓考的程序

因病住院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的期末考试者,必须出具医院证明等材料,向体育部提出缓考书面申请,填写附件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缓考审批表》(西电体育部网站下载),经体育部批准后,报本科生院备案。凡未申请缓考或申请缓考未准、擅自不参加规定考试者,均按旷考处理,本次成绩记零分。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体育部所有。

附件:1.体育俱乐部课程免修审批表

2.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审批表

3.身体素质(3000/2000米)免测审批表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缓考审批表



体育部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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