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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教学科研团队: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试行)》(西电实验〔20212号),现就2023年下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集中论证有关情况

2023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共有26项大型仪器设备提交论证申请,其中1项因查重评议未通过被驳回。

论证常见问题:

1.查重评议未通过审核。二级单位没有进行设备查重或重复购置无充分、过硬理由

2.开放共享承诺表述含糊不清。没有明确表明开放共享意愿,或不开放共享的理由不充分、站不住脚。如满足某前提下对外开放在一定范围内开放共享等;

3.预计年度运行机时过低。运行机时是指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根据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等对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年度效益评价要求及查重评议有关规定,仪器设备年度运行机时应满足:03类(仪器仪表)通用设备≥1400小时,专用设备≥800小时;04类(机械类)≥800小时;

4.选型理由不充分。申购人仅调研一个产品,没有对设备功能、相关技术指标及价格等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排他性等进行比较分析;

5.保障性条件不满足。如:未填写存放地,或内容与实际不符;

6.涉及危险性的设备未进行安全评估,无应急处理预案。

二、2023年下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

(一)论证范围

1.拟利用财政性资金或学校自有资金购置,直接用于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的,单台套或批量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和科研设施;

2.此前论证结论为重新论证的仪器设备。

根据论证结论两年内有效的原则,凡在202510月前拟通过申报项目、申请专项等方式筹集资金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均应提请本次集中论证。请各单位、教学科研团队提前做好仪器设备采购计划,避免因未及时完成论证导致采购计划推迟。

(二)论证步骤

第一步:申购人填写论证材料。请各申购人认真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批表》(附件1),若属进口仪器设备的,需同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

第二步:二级单位初审。各二级单位、教学科研团队进行查重评议和论证审核,单位负责人在论证报告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并汇总填写《拟购大型仪器设备汇总表》(附件3)。

请于1016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bc@xidian.edu.cn,同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南校区办公楼117

第三步:学校集中论证。实验室与设备处将对查重评议和论证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复核情况将计入二级单位有关考核评价结果),并按照学科类别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论证。对以下情况将从严把关:

1.所辖实验室管理混乱,安全工作抓而不实,隐患问题整改不力的;

2.不纳入公共平台统一管理;

3.学校资产系统https://zcgl.xidian.edu.cn)或共享系统(https://dygx.xidian.edu.cn)中已有同类设备登记,或已有同类设备论证审核通过(附件4在有效期范围内,可通过共享支撑当前研究;

4.对仪器设备刻意拆分、打包或未使用规范名称;

5.保障性条件(物理空间、水、电、环境等)未落实;

6.满足阶段性使用需求,可通过购买服务解决。

第四步:完善论证报告并备案。论证会结束后,实验室与设备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论证意见。申购人需在意见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论证报告的修改完善,并就设备购置、运行管理、物理空间、人员保障等事宜进行沟通落实,由二级单位统一将修改后的论证材料汇总,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bc@xidian.edu.cn,同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再次提交至南校区办公楼117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加强统筹谋划,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传达部署,认真填报审核,有重要情况或问题可联系实验室与设备处实验设备管理科。

2.学校严格落实无论证,不预算工作机制。论证是安排预算和购置设备的前置条件,通过购置论证后,方可设法申请预算。凡没有通过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将不被考虑纳入学校财政性资金或自有资金预算安排。

专此通知。

联系人:张欣萌029-81891881 15129393077

袁雨凡029-81891881 18710964261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批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3.拟购大型仪器设备汇总表

4.近两年集中论证审核通过的仪器设备清单

5.论证流程图

实验室与设备处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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