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机制,畅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渠道,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察,提升博士生招生生源质量,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2024版),本方案自2024年博士招生开始执行。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组员:主管副院长、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纪委书记、学院学位分委会委员代表、博士生导师代表
职责:全面负责学院博士招生工作,讨论形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及录取标准,组织实施过程,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质疑申请。
2.审核专家小组
组成:主管副院长、学位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
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对考生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复试考核方式(即确定每位考生是免笔试直接进入综合面试,或考生须参加相应的笔试后进入综合面试),确定差额复试考生名单。
3.综合面试小组
组成:主管副院长、学位委员会成员和博士生导师组成,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
职责:负责考生的综合复试面试。现场独立评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4.纪检督察小组
组长:学院纪委书记
组员:学院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全程监督申请考核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二、申请类型及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考生必须符合学校当年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6.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三、不同类型考生还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以往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即可:
(1)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
(2)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3)以第一作者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2023年)》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
(4)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至少1项;
(5)以作者排名第一出版1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6)以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取得其他高水平成果,需由学院审核专家小组认定。
注:申请时间-秋季入学,在春季报名。
2.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的须满足:
(1)本校和外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进入硕士毕业论文撰写阶段或已完成毕业论文的光电相关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满足在校期间成绩优异且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2023年)》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
(3)在校期间以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取得其他高水平成果,需由学院审核专家小组认定。
注:申请时间-秋季入学,在春季报名。
3.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资格条件外,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不应低于75分(不含挂科、重修及延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全日制在学硕士生。
注:申请时间-硕士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五学期。
4.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资格条件外,须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申请时间-推免接收阶段(一般是9-10月)。
5.其他毕业生
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考生不符合以上免笔试申请条件者,学院组织相应的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笔试。
注:申请时间-秋季入学,在春季报名。
四、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学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及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可申请专业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报名申请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面向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补报。
2.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后,考生应按如下要求将个人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与学科科研管理办公室。
1.直接提交。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区420办公室。
2.邮政快递邮寄(请务必通过邮政EMS快递,外包装注明“博士报考材料”):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2信箱029-88201480方老师。
申请材料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一份;
(2)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认可);
(4)身份证复印件;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6)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7)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
(8)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9)学籍(在校生提供)、学位(已获硕士学位人员)认证报告复印件;
(10)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1)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承担或实质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证明;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3)至(11)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的附件,按编号顺序统一装订(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为A4纸打印,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退回)。
注: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需提供硕士相关材料;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考生报名资格由研究生院审核,以格式审查为主,审查内容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生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材料中有涉密内容,应做脱密处理。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成果审核
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对于满足免笔试条件的考生打分排序。材料评议参考内容包括: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专利、出版专著、获奖、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情况。
学院根据材料评议成绩择优确定差额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时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其余考生和未满足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复试笔试,学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进入综合面试的分数线。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复试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全程录音录像。综合面试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英文介绍或问答、科研经历和成果汇报、专家提问等。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百分制)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记录表,平均成绩60分以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表达以及中外文资料互译等;
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注重考核考生本科/硕士阶段掌握学科相关的数理基础、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个人科研经历注重考核考生对相关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主要科研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对未来科研工作中关键问题的认知与理解;
六、录取及公示
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面试平均成绩,坚持公平、公正,掌握统一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考生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所有复试考生成绩及排名报研究生院备案。
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将会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1480。
七、指标限额
1.直博生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对个别具有卓越成就的在职考生,报学校审议。理工类学科招收在职定向考生不超过学院录取人数的5%,导师完整培养完一名在职定向考生后方可再次招收在职考生。
八、信息公开
申请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均通过学院网站发布,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学院网站:soe.xidian.edu.cn
联系人:方老师
咨询电话:029-88201480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558
学院招生办公室:北校区西大楼Ⅲ区420办公室
九、其他
1.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方案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申请考核监督组对申请考核制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