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将光电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学院书记
副组长:学院副院长
组 员:学院学位分委会代表、导师代表、招生工作人员
纪检督查小组
组 长:学院纪委书记
组 员:学院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全程监督研究生接收实施全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三、专业设置
学位类别 |
招生学科/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术学位 |
080300光学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学位 |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
01光电信息工程 |
四、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五、报考与复试考核
1.西电报名平台预报名及复试
意向考生可以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名服务平台进行预报名,报名平台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8:00。
2.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未参加我院推免生预报名的考生,请尽快联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试考核。
六、推免生录取
1.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后,我院将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请尽快点击“同意复试”。已参加我院推免生预报名且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我院将在3小时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务必在收到在待录取通知的当日2小时内完成待录取确认。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注意:
1)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撤销待录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2)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2.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进行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录取。
七、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244(校研究生院);029-88201480(学院)
八、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29-88201480
QQ群名称:2024光电工程学院推免生复试群
QQ群号:824694473
光电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