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新生之友”活动的通知
各系所、各位老师:
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为引导本科生提升学业完成质量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电子工程学院倡导全体教师作为“新生之友”,以宿舍为单位对本科2016级新生进行引领,帮助本科生实现从高中生到大学生角色的转变,引导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培养对未来专业发展的思维方式,提高学生对碎片化知识整合和对复杂工程问题认知的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选拔、聘任指导教师,以及定期开展考核工作。
组长:徐克
副组长:廖桂生张海战
成员:邢孟道苏涛孔东李燕刘昕雨强薇曹畅
二、教师选拔
满足以下条件的教师可报名: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责任心强,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善于教书育人。
2.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熟知高等教育规律和专业培养方案。
3.熟悉学校、学院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4.对电子工程学院本科专业的发展状况有所了解。
三、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了解所指导的每位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及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作学生的良师益友。
2.了解掌握所指导的每位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对学生的学业、生活进行指导,讲授学科发展前沿知识,端正学习态度,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引导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加强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和学风教育,对学生选课、专业方向选择、专业学习及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对学生的选课、考研予以及时指导。结合专业特点,对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工作指导。
4.指导学生的课余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和文体活动。
5.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开展谈心活动,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状况,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加强与辅导员的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教师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在工作开展中如发现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及时告知相关辅导员。
四、工作安排
1.有意愿报名的教师请填写《电子工程学院“新生之友”指导教师报名表》,于2016年11月15日下班前交到100号楼222办公室或者将电子表格发至13700223384@163.com。
2.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根据指导教师的学科方向,优先安排专业相近的学生宿舍。
3.确定指导对象后,指导教师应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的同学见面活动(寒暑假除外),指导周期为一年。
五、考核办法
指导教师完成为期一年的工作后,认真填写《电子工程学院学业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附件二)以及工作总结上交学院,学院根据完成情况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补贴(按指导次数发放),并对反馈良好的优秀指导教师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