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申报2016年新实验开发与新实验设备研制及实验教学改革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
为了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实验室效能,加强实验室软件建设,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在我校组织开展新实验开发与新实验设备研制及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类型及内容:本次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型,立项内容应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及创新性。
2.立项范围:新实验开发,新实验设备研制,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的研究与改革等。重点支持新实验开发,新实验设备研制项目。
3.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运行2年以上者自行组织立项初评,按评审成绩排序推荐。所有推荐项目将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并于2016年11月7日前将拟立项汇总表(附件1)、推荐的所有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xjwang@xidian.edu.cn;其他实验中心(实验室)由学校统一组织立项,立项申请书(附件2或3,一式两份)于2016年11月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xjwang@xidian.edu.cn ,由学校组织评审。
4.申报及立项要求:
(1)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的重点项目数量不超过本中心总项目数的30%。重点项目的申请经费不超过10000元,一般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6000元,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各实验中心应按下拨运行费的50%额度设立项目。
(2)为保证项目质量,每位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每项目总人数3~5人。项目主持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3)鼓励一线实验教师特别是青年实验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新实验开发和新实验设备研制工作;
(4)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数不超过10%。
(5)联系人:王小娟
联系电话:029-81891766
Http://sjjx.xidian.edu.cn
附件:1.实验教学中心新实验开发与新实验设备研制及实验教学改革拟立项汇总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实验开发或新实验设备研制项目立项申请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10月19日
电院:
有要申报项目的老师,请根据文件要求填写申请书及汇总表并于2016年11月3日前交到本科教学办公室,电子版发到linzili@ xidian.edu.cn
电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