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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聘教授为研究生开课的暂行规定



经电子工程学院学位委员会 2006 12 19 会议研究决定:


一、礼聘教授(指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身体健康,自愿报名,由院长聘任为研究生开课,且必须由学院指定至少2名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国家级教学名师不超过70周岁。


二、研究生培养计划内所设课程现无任课教师的,由办公室在校、院内公开聘任。应聘者先报名,然后按电院规定程序选聘。


三、在一、二款不满足的情况下,第一款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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