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级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及对盲审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对2012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的通知》(教字教字〔2015〕138号)安排,学校于5月24日至5月26日组织了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本次盲审共有28位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参加。
现将盲审结果及后期注意事项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除休学、出国、留级等原因外,实际抽查盲审论文共计316份,经学校盲审专家组评议,给予以下结论:合格94份,占抽查论文的29.7%;适当修改188份,占59.5%;大量修改32份,占10.1%;重做2份,占0.7%。依照《关于下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盲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电教[2009]17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负责人督办“问题论文”的后期修改与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书》的填写等工作。需“大量修改”及“重做”的论文要求如下:
1.需要“大量修改”的论文,各学院应在正式答辩前,组织由教学院长、校督导、校盲审专家等参与的复审工作(人数不少于3人),复审情况及结果需有文字记录,参与专家需统一会签。通过院系组织的复审后学生方可参加正常的答辩,如复审不合格,则该生依照“重做”要求对待。
2.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盲审办法(试行)》(西电教〔2009〕17号)要求,“重做”的论文,验收答辩工作将延期进行。
3.盲审专家组意见将发至各学院,请转发至指导教师及学生本人。
4.《盲审意见书》和《修改说明书》等修改信息装订在论文的最后页。
请各学院在上报最终答辩时间、地点时,统一上报学生的《修改说明书》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关学生的答辩信息,学校将在最终答辩时进行重点检查。
附件:2016年(12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
教务处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