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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届高校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 <陕西省教育厅、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关于做好2007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中国图片社陕西分社于9月14日在我校采集毕业生图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采集图像人员范围:
2007届毕业的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即2006年12月、2007年3月、2007年6月毕业的学历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即2007年3月和6月毕业的学历硕士、工程硕士(双证)研究生)。
二、 拍摄地点:研究生院学术报告厅Ⅳ205和小会议室Ⅳ224
三、 拍摄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把机读卡提前发给学生,并按要求填涂,必须填全;
2、照相时带上机读卡,保持卡的干净,整洁、不折叠;
3、由于毕业生人数较多,时间紧张,请各学院按照相时间安排表,派专人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规定地点照相,维持好本学院的秩序,
所派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各学院于9月11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组织,督促学生按时进行拍照;
4、照相时学生把填好的机读卡,交给拍摄照片登记人员,按拍摄号后依次照相;
5、电子图像采集和学生学历证书将一同上网,希望各学院充分重视,做好此项工作并通知研究生本人未照相所造成的后果是毕业证书无法办理。
四、其他说明:
1、如特殊原因未能拍摄的可在2007年4月中旬在新华社图片社西安分社补拍,其它时间不予补照;(补照介绍信见附件3)
2、2007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每人收取工本费15元.(机读卡每张2元,制作费13元);
3、各学院负责人员先统计好应毕业照相人数, 于9月8日到学位办领机读卡;若机读卡填涂有误,由学院负责专人(9月12日)到学位办集中办理机读卡;
4、学院在领取机读卡时按领卡数交工本费15元;
5、各学院毕业生图像拍摄结束后,学院负责人统计好拍照人数,研究生院按实际拍摄人数支付新华图片社图像采集费用。










相关附件
>>2007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注意事项.doc
>>2007届毕业研究生照相时间安排1.doc
>>毕业研究生 图像采集介绍信.doc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0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