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南校区住宅楼2013-2014年采暖费的通知
南校区住宅楼各住户:
2014-2015年采暖期供暖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校长办纪字【2013】12号),现将南校区住宅区2013-2014年采暖费收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工资关系在学校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将按登记户名从11月、12月两个月工资中扣取;工资关系不在学校的住户请自行前往能源收费厅缴费。
二、收费标准:按照之前的有关通知执行(2013年12月10日公布的《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住宅2013年采暖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网址如下:
三、采暖费用:南校区住宅区各住户采暖费用已于2014年5月29日在校园网后勤处采暖费查询系统进行了公示。用户可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查询,网址如下:
http://hqc.xidian.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7&id=213
特此通知。
后勤处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