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秋季开学交费办法(转载)
2003-7-14
2003年秋季开学,采用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交费,凡在校内交通银行没有办理太平洋卡的学生请速办理。使用太平洋卡的方法和交费办法如下:
一、不论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都可以在当地交通银行网点将现金存入卡内。如果当地没有交通银行可在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信用社……)办理电汇手续,款项直接汇入手中的太平洋卡上,银行电汇格式及填写办法如下:
1、电汇凭证上的收款人全称:学生姓名。
2、收款人帐号或地址:手中的太平洋卡号。
3、汇入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汇入行名称:交通银行西安光华路支行。
4、金额:实际存入太平洋卡的金额、
5、汇款用途:学费
6、汇出款项后,可拨打电话:(02)95559。按照语音提示查询卡上余额。确认款项到帐与否。(注:在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电汇,要在开学前10天办理往太平洋卡上存款手续,因为跨行电汇资金的在途时间长,以免到校后资金没到帐,无法办理交费手续。)
7、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手中的太平洋卡,以后每年交费都要使用!万一丢失此卡,可拨打电话(029)95559(西安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或(029)8202857(校内的交通银行光华路支行营业室电话)先进行电话挂失,到校后在办理正式挂失手续,电话挂失时要提供太平洋卡号和密码,因此存款回单一定要保管好,以备查用。
8、本市学生,开学前可随时到校内的交通银行办理交费手续,以免集中交费排队。
二、开学交费办法:
在校内的交通银行填写一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交通银行西安光华路支行学生学杂费交费通知书》一式三联(压感纸,可直接填写),格式如下:
1、新生填写新生栏,老生填写老生栏;
2、新生的录取通知书编号和老生的学好必须填写准确;
3、交款金额大小写必须填写准确;
4、银行收费后,将《学生学杂费交费通知书》的第三联盖章退给交款人,校财务处根据银行返回的《学生学杂费交费通知书》第一联开据交费正式发票交给各学院(或学生班)。学生可凭手中的第三联换取各自的交费正式发票。
5、交费后一个月内还未收到正式发票,可凭手中的第三联到校财务处资金管理科核对。
三、其他:
1、根据交费人数情况,校财务处将随时调整增加收费点,对全校交现金的学生组织收费。
2、对持有其他金融机构货币卡的学生,可以从相应的金融机构提取现金回校交费。
来 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