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公积金抵扣房款人员换取总收据的通知
各单位:
凡使用公积金抵扣房款人员,请携带前期所有收据到财务处资金科换取总收据。
办理时间:2012年3月6日至2012年3月9日.
地点:北校区财务处资金管理科。
来源 //www.marcogroep.com/xwlm/xxtz/12714.htm
凡使用公积金抵扣房款人员,请携带前期所有收据到财务处资金科换取总收据。
办理时间:2012年3月6日至2012年3月9日.
地点:北校区财务处资金管理科。
计划财务处
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
来源 //www.marcogroep.com/xwlm/xxtz/127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