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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教育部教外厅函[2011]46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关于申报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精神,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对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的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国教科文卫领域学术、科研水平,培养创新型人才,现将我校申报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计划的通知发布如下。
申报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计划,应立足“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突出“高端”、“紧缺”取向,围绕国家重点领域、高校重点学科,引进国际一流科学大师、科技领军人才,培养我国高水平自主创新人才和紧缺人才;体现“高端引领、全面发展”的精神,科学、合理、客观地制定聘请计划,为实现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发展战略做出贡献。我校凡承担有国家级、省部级和本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根据本单位和个人的教学及科研工作需要申报2012年度的聘请计划,并将计划报送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项目后,制定我校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总体计划,并上报国家教育部审批。
各类项目计划和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海外名师计划项目”、“学校特色项目”等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等部委共同设立的引智专项,以及聘请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在科研、教学领域开展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
1. 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填写“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申报资格:承担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专家条件:国外工程院/科学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等,每年在华工作时间累计5个月以上。
工作任务:从事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重点学科建设等。
资助范围:专家往返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以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贴和薪酬等,每年27万元人民币。
2. 海外名师计划(填写“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
申报资格:承担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专家条件: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学科或者本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曾任或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曾任或现为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主席或者主旨报告人;曾获得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如,菲尔兹奖、诺贝尔奖、图灵奖等)。每年在华工作工作时间60天以上。
工作任务:从事国家级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领域的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等。
资助范围:专家薪酬、国际国内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保险等,每年10~20万元人民币。
3. 学校特色项目(填写“学校特色项目申请表”)。
申报资格:承担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专家条件:聘请的专家来学校有助于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凸显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凝练教学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有助于学校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有助于学校增进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人才培养与国家、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有助于学校加强自身建设,形成办学理念的战略管理意识。
工作任务:促进学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内部管理等水平的提升,特别是聚焦在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领域实现不断改进和持续进步。
资助范围:专家薪酬、国际国内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保险等,每年10~20万元人民币。
4. 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填写“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请表”)。
申报资格: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专家条件:海外教育、科研、企业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工作不少于一个月。
工作任务:从事科研项目攻关;开设专业学分课程,运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等。
资助范围:往返国际旅费、在华生活津贴等,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5. 长期专业专家项目(填写“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请表”)。
申报资格: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任务的单位。
专家条件:海外教育、科研、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来校工作不少于一学期。
工作任务:从事科研攻关项目;开设专业学分课程,运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等。
资助范围:提供往返国际旅费,月薪5000~8000元人民币,免费住房,以及医疗和保险等。
6. 短期主请外国专家项目(填写“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请表”)。
申报资格:各教学和科研单位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相关人员。
专家条件:海外教育、科研、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来校学术交流不少于一周。
工作任务:开展不少于5次的学术交流活动。
资助范围:提供往返西安国内旅费和西安地区食、宿、交通等费用。
二、普通项目
普通项目是指长期语言专家项目、短期顺访外国专家项目等国家外国专家局、教育部和本单位共同设立的引智项目。
1. 长期语言专家项目(填写“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请表”)。
申报资格:仅限人文学院外语专业。
专家条件:语言学、文学、教育学等专业硕士以上毕业,必须来校任教一年。
工作任务:除外语实践课外,还应讲授语言理论课、文学课等。
资助范围:提供往返国际、国内旅费,月薪3500~4500元人民币,免费住房,以及医疗和保险等。
2. 短期顺访外国专家项目(填写“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请表”)。
申报资格:各教学和科研单位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相关人员。
专家条件:海外教育、科研、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来校学术交流不足一周。
工作任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至少1次。
资助范围:每次学术交流活动可资助500~1000元人民币,有特殊背景的来访项目,学校将酌情增加资助。
对于上述聘请的外专项目,各聘请单位或个人在项目执行结束一周内,必须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包含专家个人简历和项目执行成果等信息)。凡有意申请资助者,请填写各项目相关表格,并于2011年9月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国际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联 系 人:曹 静 左愿远
联系电话:029-88204801 029-88202220
电子信箱:jingcao@mail.xidian.edu.cn 或 yyzuo@mail.xidian.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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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marcogroep.com/xwlm/xxtz/116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