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是教育部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期限三年。资助强度,自然科学类为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为20万元。根据教育部科技司[2010]396号文件要求,今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2.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3.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7. 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8.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
二、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三、申报方式
由于是限额申报,为了确保能够将我校最具竞争力的人选推荐到教育部,请各学院在推荐本单位人选时考虑如下条件,最后由学校聘请专家评审确定我校上报人选。
1.教学改革方面:有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名)
2.科学研究方面:主持重点科研项目或有高水平(SCI检索)论文或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有重大成果
四、其它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请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申请书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校内评审需提交9份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2份)。校内评审通过后上报教育部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8份,必须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
(2)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中注意不要有涉密内容。
(3)申报日期:2010年12月10日前报科研处综合部
科研处
201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