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9级硕士未缴清培养费和住宿费同学缴费的通知 来源: 研究生院2009-12-19 16:05:25浏览次数: 09级硕士研究生还有少部分同学未缴清培养费和住宿费,请各位相关同学于2009年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缴纳手续,逾期未交同学,责任自负。 来源http://gr.xidian.edu.cn/newsfile/3248.html 上一篇文章:关于07、08、09级硕士博士未发放奖助金同学重新发放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2010年报考外校考生考场安排及准考证的有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