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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5年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系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文件的通知,2005年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⑴我院在岗教师且承担学校教学、科研任务。
⑵参加过陕西省教师岗前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者。
⑶已获得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
⑷已参加过普通话测试的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者收取办证费6元,未参加过普通话测试者收取50元测试费。
⑸凡达到以上标准的同志请于3月11日前到院党务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请相互转告



电子工程学院
2005.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