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对2001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关于对2001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使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该重要教学环节的质量,学校决定对2001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跟踪检查。现将校检查的组织机构及成员、检查的内容、方式及处理方法通知如下,望各单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协助专家组进行检查。
一、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汝峰
副组长: 陈 平 赵树凯
成 员: 黄大林 王庆龙
二、 检查专家组
由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
三、 检查内容
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校教字〔1998〕第35号)的规定和本通知附件中相关补充要求进行全面的跟踪检查。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前期检查 时间为2005年1月5日-1月20日
主要检查各单位的有关毕业设计组织机构情况、题目审查情况、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情况、对新任指导教师的培训情况、学生毕业设计前的动员及选题情况。
第二阶段:初期检查 时间为2005年2月21日-3月4日
主要检查学生选题后,对资料的收集、阅读及掌握情况,对任务的熟悉理解情况,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接触情况,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等。
第三阶段:中期检查 时间为2005年3月7日-5月16日
主要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指导教师指导的情况、指导教师与学生接触情况、毕业设计条件保障情况(场地和仪器设备保障)、学生毕业设计任务中期完成情况,了解指导教师和学生对毕业设计工作的反映意见。
第四阶段:后期检查 时间为2005年6月10日-7月10日
主要检查论文的(书写、装订)格式规范情况、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审阅批改情况、答辩的组织实施情况、论文成绩评定情况等。
另外,在检查的全过程中,各学院毕业设计组织机构的管理效果都将列入每阶段的检查内容。
四、 检查方式
从2005年1 月5日开始,专家组成员分别到各学院和学生作毕业设计的地方进行跟踪检查。各阶段检查的具体内容依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试行)》中的指标要求,逐项打分,详细记录检查情况,以求对毕业设计工作检查的科
学、规范和公平。
五、 检查结果的处理
由专家组根据检查的情况写出总结,在2005年下学期以通报形式向全校公布,结果将直接纳入院级教学考核指标体系。
六、 要求
为了使本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好的效果,特作如下要求:
1.各学院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并要指定专门联系人配合专家组工作,联系人不在时要有人代替。
2.在后期检查阶段,答辩时间、地点不能随意变动,若确需变动
的,必须在答辩前2天报教务处实践科,以便及时通知专家组。
3.对在校外作毕业设计的学生,学院应派教师去中期检查一次。
如有在外地答辩的学生,有条件的院、系,应派教师去参加答辩。
附件:《2001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1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是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具有中
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者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其他人员。
2.对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必须落实,尤其是对新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不得走过场。
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校教字〔1998〕第35号)规定"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有助教帮带的不得超过5人。"现因学生多,教师少,暂改为"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有助教帮带的一般不超过8人"。
4.各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学院应组织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进行有关毕业设计和论文写作等的知识讲座,使学生对毕业设计有整体认识,以便尽快进入状态。
5.本次毕业设计(论文)首次增加了外文资料翻译任务,要求总字数不得少于10000个英文单词,并附原外文稿件。
6.题目不得与前3届重复,确保一生一题。
7.题目的帽子不宜过大,内容要求具体明确。
8.硬件题目应相应增加,工科专业"文献综述"性题目不得超过10%。
9.报考研究生的学生,毕业设计应尽可能在其所报考导师的指导下完成。
10.可尽量将题目分为难、易档次,在题目选择时,指导教师和学生可根据学生的能力进行双向选择。成绩的评定可参考题目的难、易程度,均衡考虑。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锻炼,得到最大收获。
1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校教字〔1998〕第35号)原规定答辩时间为"每生不少于45分钟,个人报告不少于20分钟"。暂改为:
答辩时间每生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个人报告15~20分钟;且在答辩时,一定要有预先准备好的讲解提纲及挂图或PPT讲稿。
12.论文封皮标题要与任务书及正文中标题一致,表格所有栏目均要填写,不得有空缺。论文的书写格式按照《关于对99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西电教函〔2003〕7号)中相关要求进行。
13.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材料和电子材料要妥善归档保存。
以上要点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消息来源 教务处网站http://210.27.12.51/web/gwshenshow1.asp?bianhao=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