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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西安市选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


根据西安市委组织部《从基层一线和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级部门任职实施意见》(市组发〔2009〕71号)精神,现将我校向西安市选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干部数量
西安市从基层一线和高等院校共选调干部28名,其中: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共选调9人。
二、选调干部条件
选调对象应是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人选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高等院校选调干部一般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一定管理经验的教学科研人员。
2.选调干部一般应是上一级职务后备干部,年龄在35周岁左右,身体健康。
三、任职方向
根据推荐人选任职经历、专业特长及兴趣志向,安排在市委工作部门、市政府综合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市委办公厅 1名
市纪委 1名
市委组织部 1名
市委宣传部 1名
市委政法委 1名
市信访局 1名
市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1名
市政府办公厅 1名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名
市政府外事工作办公室 1名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名
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1名
市民政局 1名
市科技局 1名
市教育局 1名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1名
市卫生局 1名
市交通局 1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名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名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1名
市国土资源局 1名
市房屋管理局 1名
市规划局 1名
市环境保护局 1名
市农业局 1名
市水务局 1名
四、选调干部程序及方法步骤
从基层一线和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级部门任职工作由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确定任职意见、任命及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2.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请将《选调优秀年轻干部报名表》电子版于2009年7月27日前发到党委组织部邮箱:xdzzb@xidian.edu.cn;已报名人员请将《选调优秀年轻干部报名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于2009年7月27日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初审(北校区办公楼二楼213室)。
3.组织推荐。校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党委研究后,择优向西安市委组织部推荐2名优秀年轻干部人选。
4.笔试。市委组织部根据组织推荐情况,结合拟任职位要求,按照拟任职位和推荐人选1:2的比例确定56人参加笔试。笔试参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着重对推荐人选的基本理论知识、公文写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测试。
笔试时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对推荐人选的分析认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进行综合测试。面试时邀请接收单位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
面试时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面试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各接收单位协助配合。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调职位数量,等额确定28名拟任人选。
7.研究确定任职意见。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拟任人选的笔试、面试以及考察情况,结合个人任职经历、主要特长以及个人意愿提出任职意见。
8.任命及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意见确定后,市委组织部负责办理干部调动手续,接收单位党组织按程序进行组织任命。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009年7月23日

来源://www.marcogroep.com/xwlm/xxtz/18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