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09年教职工排球比赛的通知
教职工排球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2009年6月9日(星期二)开始。
二、比赛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女队16:50分开始,男队18:00分开始。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
三、比赛地点:北校区排球场
四、参赛单位:全校各分会
五、参赛资格:凡我校在职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者谢绝参加比赛。体育部专职教师不得参赛。
六、报名:各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裁判员1人。各分会在5月28日前将名单交工会办公室。电话:81891738,联系人:于佳。
七、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男、女均分两组,单循环比赛排出小组名次。
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淘汰赛,决出男、女各队前4名。
2.每场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
3.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比赛规则(包括国际排联新改动部分),具体规定如下:
(1)每场三局两胜制。
(2)每球得分制,1~2局25分。
(3)第三局15分(得分制),无最高分数线,以某队领先2分为胜队。
(4)可用身体任何部位触球。
(5)取消发球试图(即抛球后必须发球)。
(6)8分、16分为固定暂停时间,即某队先到这个分数段,裁判即宣布比赛暂停。
(7)发球区延至整个端线(即9米)。
(8)各队可再加一次暂停。
4.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零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胜负局比值决定名次,即:胜局/负局;如积分仍相等则按两队胜负分比值决定名次;即:胜分/负分率值高者名次列前。
八、奖励办法
1.男女各队均取前六名。
2.本次设组织奖2名,未获名次的参赛队均有纪念奖。
九、特殊规定
1.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
2.如遇雨天比赛顺延(以大会竞赛组通知为准)。
3.如各单位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赛,必须在当天上午和竞赛组联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以弃权论处。
4.裁判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按秩序册编排好参赛准备。
5.凡是比赛排在前面的队自带小黑板。
6.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竞赛组。
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龙建成
副 主 任:刘永鹏 徐国富
委 员:贺生新 强建周
仲裁委员会:各分会主席 杨 炜 夏锦民
场 地 组:
组 长:杨 炜
成 员:冯选民 郜仕杰
竞 赛 组:
组 长:于 佳
成 员:王跃捷 苏富亭 李志平
裁 判 组:
总裁判长:徐国富
副总裁判长:夏锦民
裁 判 员:体育部教师
奖 品 组:
组 长:刘 静
成 员:华明君
宣 传 组:
组 长:吴秀霞
成 员:段 明 张东锋
竞赛组联系电话:81891738
联 系 人:于 佳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