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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电院肖冰200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资助的通知


西电研函〔2009〕9 号

关于给予肖冰200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资助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博士生导师:

经博士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议,决定给予非定向博士生肖冰同学200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资助。资助时间从2009年4月起不低于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每年按10个月计)。首期资助为1年,金额标准为资助金额的50%即2000元/月。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进展情况每年检查二次。检查时间为2009年9月和2010年3月。

一年期满后,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肖冰博士生的学位论文成果及进展情况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首期资助金额的剩余部分,第二年则以每月4000元继续资助。经评审不合格者,将终止资助。

二○○九年四月三日

来源:http://gr.xidian.edu.cn/newsfile/2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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