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级毕业研究生请到户籍办核对户口迁往地址 来源: 户籍办2009-03-03 16:00:35浏览次数: 通知 06级研究生即将毕业,请毕业同学持本人协议书于3月10日以前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核对户口迁往地址。 户籍办 2009.3.2 北校区 户籍办 地址 主楼 中厅 一层 北 上一篇文章:200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通知 下一篇文章:招聘硕士毕业生或者在读博士赴德做访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