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二、推免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推荐的原则。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3.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杨光暐 丁金闪
副组长:任爱锋
成 员:翟会清 董春曦 史 琰 姜 文 许述文
秘 书:方 心 白扬华
纪律监督小组:
组 长:贺振航
成 员:邓 军 刘昕雨
四、申请资格
除专项指标外,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1.思想政治合格,身体健康。
2.推荐对象仅限纳入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降级及延长学习时间学生除外)。
3.本科成绩主干课程平均学分绩成绩≥80或专业前20%。且在资格审查时,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推免当年的7月31日)。
4.CET-6成绩≥425分或CET-4成绩≥5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学校授位标准并且TOEFL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学校授位标准并且雅思(学术类)在6.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
5.“突出特长”学生本科成绩主干课程平均学分绩成绩在70 分及以上,且在资格审查时,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推免当年的7月31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应达到学校统一规定的授学位标准。(“突出特长”学生的认定标准参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修订)》(西电教【2021】88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6.在校期间没有受处分记录。
五、报名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电子工程学院2024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见本文附件3)。
接收申请时间:(另行通知),其它时间不受理。
接收申请地点:(另行通知),其它时间不受理。
六、排队方法
学院采用综合测评,即根据“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公示内容包含综合成绩构成中的各项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共130分)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能力成绩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 100 分,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包括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成绩和“突出特长”模块成绩共30分。其中综合素质能力成绩附加分不超过15分,评分标准见附件1。如果最高附加分超过15分,则以15分计,其余分数等比例折算。“突出特长”模块成绩15分,已纳入“突出特长”的奖项不再参与其他模块计算。
七、公示及结果公布
1.学院将在学生班公示排队情况,如有异议,将书面意见交图书馆B区电院435办公室白老师处。
2.学院在学生班公布推荐免试初步名单,并上报教务处。获得初步推免资格的学生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签订诚信书(放入学业档案),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推免意愿真实可信。
3.教务处汇总并初步审查全校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教务处将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举报提出。
4.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将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八、特别强调
1.凡是被推荐为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者,本年度内不得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得申请出国。
2.成绩排名分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排名两种。学业成绩排名为本专业(方向)前三年主干课程平均学分绩排名。综合成绩排名为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综合考虑创新及其他素质能力的排名。综合成绩=本科成绩主干课程平均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
3.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坚守诚信原则,不得自行放弃推免资格,不得任意更改推免申请类别与志愿。如有特殊情况,须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名单前向学院及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同意更改。认定为不诚信的行为,学校将予以公示并记入个人学业档案。
4.被录取的推免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5.排名方式以专业(方向)排名。
6.请申请者仔细评估、审慎决策,务必认真填写申请表。
7.其他未尽事宜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及电子工程学院解释为准。
九、反映问题或举报
如有问题可向辅导员和学院办公室咨询和反映。若对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提交至到学院办公室,电话:029-81891256(成绩、排队、资格等)白老师。
附件1:素质能力贡献附加分标准(适用于2025届本科生推免)
附件3:电子工程学院202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