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研究生承担本科助教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承担本科助教工作管理办法》(西电教〔2015〕50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新生研讨课、学科导论实施方案》(西电教〔2022〕123号),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承担本科助教以及学科导论课程教学助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
助教岗位主要由博士生、优秀硕士生承担,要求学生学业情况良好,学位论文工作进展顺利并曾经选修过即将承担助教工作的课程或相关课程,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1.学院在学院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及实验实践课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
2.每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主讲教师每个任课班级原则上聘请一位研究生助教。
3.研究生助教属于教学辅助岗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或要求研究生承担本应由主讲教师承担的工作。
二、研究生助教岗位的基本职责
1.课程研究生助教应协助主讲教师工作。包括理论课程辅导(学习辅导、答疑、组织讨论、上习题课和批改作业等)、实验实践课程辅导(上机、课程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协助组织社会实践等)等。
2.研究生助教应随堂听课,随堂听课时间不低于授课学时数的50%,面对面辅导不低于每周1次。每学期全班性批改作业次数不低于开课周数的80%。
3.研究生助教及时向主讲教师说明作业执行情况,并指出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4.学科导论课程教学助理原则上应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生研讨课一致。
学科导论教学助理主要负责学生联系和教学组织等事务性工作。
三、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考核标准
1.优秀: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在今后的助教聘用中享有优先权。考核优秀的人数一般不超过20%。此类研究生,可领取预定的全部岗位津贴。
2.合格:履行合同,能完成助教工作任务。此类研究生,可领取预定的全部岗位津贴。
3.不合格:工作不负责,敷衍塞责,对培养学生有不良影响。对此类研究生,应酌情少发或不发岗位津贴。
四、研究生助教岗位的津贴发放标准
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标准参考教务处计算公式发放(岗位津贴=1000+课时*(1+学生人数*0.025)*10计算)。学院根据研究生助教的考核情况调整津贴发放标准,考核优秀或合格的助教可发预定全部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的助教可少发或不发预定岗位津贴。
请有意向聘请研究生助教的老师统一报送相关材料,于3月11日前将《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dybkjx@xidian.edu.cn,纸质版于3月14日前交至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南校区图书馆B区438室)。学科导论课程教学助理原则上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生研讨课一致,如确需更换请提交上述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卢老师81891663-203
附件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用汇总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