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学年春季博士生(老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电研〔2022〕18号)文件要求,现就春季博士研究生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二、参评对象
2022级、2021级和2020级在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春季博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参评名单见附件1,请同学们核对自己的奖学金分组等信息,如学业奖学金分组存在问题,请于4月6日前发邮件到1447455178@qq.com,邮件中请注明姓名、学号、导师,应所在分组。
三、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和成果录入、公示
即日起至3 月 31 日,参评研究生登录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新)(http://ehall.xidian.edu.cn/),进入“研究生成长数据库”,按规定格式进行成果录入(使用手册见附件 2)。相关成 果的获得时间需为 2022年 3 月 1 日至 2023年 2 月 28 日之间(系统将于 3 月 31 日 24:00 关闭,之后本人不能进行修改)。
2、奖学金评定和发放
成果认定时间为2022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于4月11日之前将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交于本班班长处。未按时提交申请默认为放弃本次奖助金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原则上可以兼得,但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2、中期考核情况以2023年3月31日研究生学位办公室提供的名单为准。
3、所有参评成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并由学校统一公示,未录入和公示的成果不得用于参评学业奖学金。
4、2023级博士研究生新生(硕博连读)要扣除 2022 年所获硕士学业奖学金的一半。
5、已获得2022年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时使用过的成果不得在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审中重复使用。
6、在申请2023年国家奖学金时,若博士研究生重复使用本次学业奖学金所用成果,获得国家奖学金后,自动取消春季学业奖学金,奖金金额从国家奖学金金额中扣除。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29-88201842
邮箱:1447455178@qq.com
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