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8日。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告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联系电话:029-88201842,邮箱:zywu@xidian.edu.cn。
附件:拟退学处理的博士研究生名单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年级 |
1102310181 |
李* |
男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2011 |
1402110119 |
崔* |
男 |
电路与系统 |
2014 |
电子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邓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