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2021年秋季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秋季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桂生
副组长:杨光暐丁金闪
成员:黄伟梁继民邓成
秘书:王翰儒郝瑞王静
2.研究生招生纪检督查小组
组长:刘建锋
副组长:曹静杨峻玮
成员:刘昕雨杜兰张小苗傅光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202276
咨询邮箱:seeyz@xidian.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254
三、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共计124人
2021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已录取硕博连读考生43人
2021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已录取直博生5人
四、复试安排
1.材料评议
根据《电子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2021版)》(以下简称《方案》),学院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差额复试考生名单。
2.综合面试
通过材料评议环节的考生统一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取现场PPT答辩的方式,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分为考生自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考生自述环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英文自我介绍、科研经历和成果、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每位专家独立按百分制评判打分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评分表。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预选博士生考核
根据《方案》,对预选博士生进行综合考核,通过综合考核的预选博士生正式录取。
五、录取
1.学院根据《方案》以及本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并择优录取。
2.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限定在学院总招生指标的5%以内,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生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其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校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等,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考生须调取档案至学院。
六、疫情防控
学院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须持健康码参加现场复试,并监测近14日体温情况,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见附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我院将在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我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
电子工程学院
202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