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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超期硕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现将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1221-20201231日。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告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邮箱:zywu@xidian.edu.cn

附件:拟退学处理的硕士研究生名单


电子工程学院

2020年1221

责任编辑:邓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