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超期硕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现将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31日。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告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邮箱:zywu@xidian.edu.cn
电子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邓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