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职员职级首次聘任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明晰职员职业发展路线,促进职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员职级聘任管理办法(暂行)》(西电发〔2019〕41号)有关内容,现将2019年学校职员职级首次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1.学校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含准聘制管理人员),不包含学校统一招聘和各二级单位自主聘用的外聘人员。
2.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职辅导员,包括学院(书院)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二、聘任原则
1.职员职级首次聘任工作按照制度入轨、平稳过渡、逐步到位、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
2.首次聘任时,在管理岗位聘任的教师可自主选择按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或按专业技术岗位的通道晋升,两者只能选其一,一经选择,原则上不再变更。
3.专职辅导员享受教师和管理身份“双线”晋升,可自主选择教师系列或管理系列待遇,确定后在一个聘期内不再变动。已选择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专职辅导员进行职员职级首次认定后,聘期内原则上不再聘任职员职级。
三、岗位职数
根据学校现有编制数、管理岗位数、职员职级设置比例以及职员对应现状计算,首次聘任投放五级职员晋升指标数7个、六级职员晋升指标数20个,中级及以下职员按照工作需要和人员现状设岗聘任。
四、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风民主。
4.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晋升高级职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能力要求
高级职员:系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撰写重要的工作规划、方案、文件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或独立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管理研究论文、论著;具有指导中、初级职员工作的能力。
中级职员:熟悉本职工作范围、任务和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以及较好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撰写重要的公文和具有一定水平的管理研究论文;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水平,熟悉信息化管理方法;具有指导初级职员工作的能力。
初级职员:了解本职工作范围、任务和特点,胜任本职工作;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三)资历条件
1.四级及以上职员的晋升按《教育部直属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教人〔2011〕1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进行。
2.晋升五级职员资历条件(可选其一)
(1)任六级职员满10年;
(2)累计在副处级岗位任职满8年;
(3)任六级职员满2年且符合一定工作年限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27年,或硕士毕业参加工作满24年,或博士毕业参加工作满21年)。
3.晋升六级职员资历条件(可选其一)
(1)任七级职员满8年;
(2)累计在正科级岗位任职满6年;
(3)任七级职员满3年且符合一定工作年限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17年,或硕士毕业参加工作满14年,或博士毕业参加工作满11年)。
4.晋升七级职员资历条件
任八级职员满3年及以上。
5.晋升八级职员资历条件
任九级职员满3年及以上。
6.晋升九级职员资历条件
任十级职员满3年及以上。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的毕业生自到校工作之日起确定为八级职员;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毕业生自到校工作之日起确定为九级职员;取得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自到校之日起确定为十级职员。在职取得学位的以取得学位之日起执行。
职员职级晋升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贡献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要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重点考核代表性工作业绩,同时结合工作日常表现,优先考虑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除组织任命外,学校职员应按照职级序列逐级竞聘。职员、职务任职年限和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五、考核管理
(一)职员职级聘任实行聘期管理,应聘高一级岗位职级者,须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三年。
(二)学校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职员进行聘期考核,重点考核职员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代表性工作业绩。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职员竞聘高一级职员、续聘、降级、解聘的主要依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者在续聘或者竞聘高一级职员方面应予优先。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职级:
1.不符合聘任条件规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上一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者及未考核者均不得参加首次聘任;
4.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六、薪酬待遇
(一)职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补贴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受聘期间,非实职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职员校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分别对照管理系列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职务最低档标准执行,十级职员对照科员最低档标准90%执行;实职三级、四级职员的绩效工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工资核定相关办法执行,非实职三级、四级职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分别按照正处级实职最高档标准的1.4倍和1.2倍执行。
(二)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管理人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职级晋升,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 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免去领导职务的,按照其职级确定有关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待遇,不与职级挂钩。 职员转聘专业技术职务,其工资待遇按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工资标准重新核定。另有文件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七、相关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规定,管理岗位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执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原则上应以五级及以上职员为主。目前管理岗位中已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系列的专职管理人员,在首次聘任时,可继续执行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但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的评聘,以后按职员岗位晋升职级,直到晋升后的岗位工资高于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则执行相应职级岗位工资。
(二)担任正处级职务者自任命之日起确定为五级职员;担任副处级职务者自任命之日起确定为六级职员;担任正科级职务者自任命之日起确定为七级职员;担任副科级职务者自任命之日起确定为八级职员。
(三)现已退居二线的处级领导干部、仍在岗的主任、副主任科员,可按照其原任管理职务按规定申报晋升更高级别的职员职级。
(四)2019年12月5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下的毕业生科员自到校工作之日起确定为九级职员;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的毕业生科员自到校工作之日起确定为八级职员。在职取得学位的以取得学位之日起执行。自2019年12月5日起正式入职学校人员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员职级聘任管理办法(暂行)》(西电发〔2019〕41号)执行。
八、聘任程序
(一)岗位选择和首次认定:12月12日—12月28日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在编在岗人员(专职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和“双肩挑”人员)进行岗位选择和职员职级首次认定,于12月28日前将《2019年职员职级聘任岗位选择汇总表》(附件1)和《2019年职员职级首次认定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并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南校区行政楼408室),电子版发送至jlliu@xidian.edu.cn。由人力资源部对首次认定结果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五级、六级及七级职员聘任程序
1.个人填报:2月14日—2月19日
申请人登录“一网通办—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人事人才”(https://ywtb.xidian.edu.cn/EventServe),选择“职员职级(五、六、七级)晋升申请”模块,点击“立即办理”,填写表单后进行线上提交。在“个人空间—我的办理”中查看事项,导出表单并自行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附相关支撑材料于2月19日前递交至所在单位。
2.资格审核和民主测评:2月20日—2月27日
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民主测评,并于2月27日前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员职级(五、六、七级)晋升申请表》(含相关支撑材料)及《2019年聘任晋升五、六、七级职员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推荐等级栏不填)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jlliu@xidian.edu.cn。
3.推荐公示:2月28日—3月13日
各二级党委聘任工作小组对照职级晋升条件,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员职级(五、六、七级)晋升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公示推荐结果,并于3月13日前向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408室)报送相关材料(含申请表、支撑材料、汇总表等)。
4.评审公示:3月14日—3月30日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委员会审定。
5.学校发文聘任。
(三)八级、九级职员聘任程序
1.个人填报:2月14日—2月19日
申请人登录“一网通办—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人事人才”(https://ywtb.xidian.edu.cn/EventServe),选择“职员职级(八、九级)晋升申请”模块,点击“立即办理”,填写表单后进行线上提交。在“个人空间—我的办理”中查看事项,导出表单并自行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附相关支撑材料于2月19日前递交至所在单位。
2.资格审核和民主测评:2月20日—2月27日
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民主测评,并于2月27日前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员职级(八、九级)晋升申请表》(含相关支撑材料)及《2019年聘任晋升八、九级职员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晋升等级栏不填)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jlliu@xidian.edu.cn。
3.评审公示:2月28日—3月13日
各二级党委聘任工作小组对照职级晋升条件,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员职级(八、九级)晋升申请表》中填写评审意见,公示评审结果,并于3月13日前向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408室)报送相关材料(含申请表、支撑材料、汇总表等)。
4.学校发文聘任。
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 81891872
信息网络技术中心 81891650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