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系主任、学位委员会成员等14位专家组成,应急和纪检督查小组由学院部分纪委委员组成。
招生咨询电话:029-81891034
监督电话:029-81891296,luyi@xidian.edu.cn
三、复试分数线
说明:
1.符合以上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一。
2.优研计划合格生源录取原则按照《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实施方案》执行。
3.推荐免试学生已进行过复试,本次不再参加。
四、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128个(含非全日制指标4个),各专业统考生招生指标如下表:
五、复试资格审查及科目登记
1.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27日12:00前登录https://www.wjx.cn/vm/OgZGqEd.aspx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 并务必整合到同一个PDF文档中。学院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开学后复核原件。
(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二,请务必手写签名)。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5)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英语四、六级证书。
(6)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7)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10)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1)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请发送已签名确认的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承诺。(见附件三,请务必手写签名)
2. 复试科目及意向导师采集表
请在3月27日12:00前点击以下链接进行复试科目及意向导师采集https://www.wjx.cn/vm/tkOpU82.aspx
六、复试安排
复试分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均线下进行,地点安排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具体考场安排将于复试前公布于qq群中,请各位同学留意群消息。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2024年3月29日 9:30-11:30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2. 综合面试:2024年3月31日 9:00开始
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左右,具体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科研和社会实践经历,个性心理特征和意志品质等。具体如下:
(1)个人陈述:不超过5分钟(需含英文简介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获奖情况、科研和社会实践经历等);
(2)专家提问: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6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5×40%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和综合面试成绩总和大于或等于120分,视为复试合格,否则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与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作为复试参考。
八、调剂
学院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如部分专业产生缺额将开通调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录取规则
复试录取遵循志愿优先、统一划线、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以综合成绩排名录取,如原报导师名额已满,学院可协调考生联系调剂导师。
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心理测试
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7日12:00前登录https://xlzx.xidian.edu.cn/,或手机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登录时,请选择校外咨询师专用入口,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编号,密码位身份证后6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请用数字“9”代替字母。
十一、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二、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三、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考生考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另:请参加一志愿复试的同学加入qq群785986476,请各位考生以“报考专业-真实姓名”命名加群,以便核验身份。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