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电教〔2021〕8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择优推荐。
二、组织机构
根据校推免工作的安排,我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
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相关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具体机构如下: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彦明朱伟
成员:金科石磊谢楷许录平张华闫允一
督察:卢毅
秘书:翟良锴刘钊瑄 尹沛琛
联系电话:029-81891034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296
三、申请条件
除专项指标外,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的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按照学院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1.纳入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延长学制学生(因病延长的除外)不具有推免资格。
2.推荐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守信,且不在处分期内。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一般类别”学生:本科前三年主干课程平均学分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专业排名前20%,且课程合格。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在550分及以上或全国英语六级在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学校授位标准并且TOEFL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学校授位标准并且雅思(学术类)在6.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
(2)“突出特长”学生:本科前三年主干课程平均学分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且课程合格。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应达到学校统一规定的授学位标准。
(3)申请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学业成绩应在本专业排名前50%,且课程合格。英语要求同(2)。
(4)申请“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的学生应在本专业排名前20%(具体以当年招生单位要求为准),且课程合格。英语要求同(1)。
(5)钱学森空间科学实验班推免选拔按《钱学森空间科学实验班2024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遴选。
4、在涉及成绩排名计算时,重修或补考通过的课程成绩按60分(百分制)计算;缓考应在课程修读学期的下一学期在学校统一安排的补考时间内参加考试,缓考成绩按该课程原成绩评定办法评定,视作该课程的首次考试成绩。学业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获得推免当年的7月31日。
四、推荐排名方法
学院按照专业,对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30分)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和“突出特长”加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成绩满分10分,“突出特长”加分20分。
1.学业成绩计算采用本科前三年专业主干课程成绩进行计算(课程列表见附件1),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不超过10分(认定范围见附件2),如果最高附加分超过10分,则以10分计。
3.“突出特长”加分由学校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修订)》(见附件3)认定。已纳入“突出特长”的奖项不再参与其他模块计算。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推荐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均在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学生如有异议,可在相应公示期内提出。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认定表见附件4,具体时间安排后续通知),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申请资格。
3.在推荐选拔全过程中,一旦发现任何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直接取消推免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4.本规定由空间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普通专业主干课程列表
附件2: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标准
附件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修订)
附件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