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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6-28作者:点击次数: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我校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空间科学与技术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现接收部分2021级转专业本科生,制定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工作组组成:

组 长:刘彦明 朱 伟

副组长:卢 毅 金 科

成 员:许录平 谢 楷 孙 伟 白博文 戴 浩

二、转专业条件

(一)转入本院条件

1.品德优良,成绩突出,对我院专业有一定的兴趣并符合教务处相关文件规定的2021级理工科学生。

2.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原专业排名前60%或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70分以上(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转出本院条件

符合学校有关要求,本人申请转出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相关专业。

三、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

专业

接收人数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20

空间科学与技术

20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15

四、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1.分初次筛选和面试两个环节完成申请转入本学院各专业学生的考核工作。

2.初次筛选根据各专业申请转入学生的前两学年必修课成绩进行核查,确定进入学院面试环节的学生名单。

3.面试采取专家组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察申请学生的综合素质。

4.按学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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