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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为民探索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作者:点击次数:

为支持和鼓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和学生在空间科学领域开展创新性探索、产出高水平成果,支持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由包为民院士发起设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为民探索基金。基金设立“为民探索奖”,根据《为民探索基金管理办法》,现开展首届“为民探索奖”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全体在读本科学生和在职教师。

二、奖励指标和金额

为民探索奖每届评选学生不超过5人,奖励金额2万元/人;每届评选教师不超过3人,奖励金额2万元/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1.“为民探索奖”(学生)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书达理;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勇于创新,在空间科学领域产出高水平成果;

(4)积极参与公益服务与文体活动。

2.“为民探索奖”(教师)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

(2)潜心空间科学领域研究,科研成绩突出,育人成效显著;

(3)近5年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无教学事故;

(4)在校全职工作3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6月19日前)

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学院/书院提出申请,填写《为民探索奖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2.单位推荐(6月20日-6月21日)

各学院/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进行初步评选,并将为民探索奖申请表(学生)(附件1),为民探索奖申请表(教师)(附件2),为民探索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对应支撑材料纸制版于6月21日前提交至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G248-西),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81891034,电子版发送至wangyi@xidian.edu.cn。

各学院/书院推选“为民探索奖”学生和教师候选人数分别不超过3人。

3.专家评审(6月25日-6月26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为民探索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评议,听取申报人PPT(8分钟)汇报,并确定评选结果。

4.公示备案(6月27日-7月3日)

对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备案。

5.颁发奖励(7月4日-7月5日)

学校发布表彰文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择机举行表彰活动。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为民探索奖”的教师所用成果应为入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后所获得,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为民探索奖”相关事项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为民探索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为民探索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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