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管理规定的通知》(研字〔2015〕69号)要求,所有研究生必须在第三学期末之前(直接攻博研究生在第五学期末之前)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的一年内(半年内),必须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为做好2019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一)开题对象
1.未完成开题的2017年秋季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研究生);
2.2019年进入第三学期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研究生);
3.2019年进入第五学期学习的直接攻博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1.2019年上学期末之前
(1)未完成开题的2017年秋季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研究生);
(2)2018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研究生)。
2.2019年下学期末之前
(1)2017年秋季入学的直接攻博研究生;
(2)2018年秋季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研究生)。
以上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时间从博士入学时间开始计算。
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
(一)中期考核对象
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的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时间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的半年内;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的一年内。
延期开题的研究生中期考核时间可相应顺延至下一学期。
三、其他相关规定
(一)工作组织及实施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由学院或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实施,所有研究生必须如实、如期公开举行报告会,严禁伪造和抄袭报告表。
1.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要求由学校统一规定(见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按照各学院的要求执行。
2.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费用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标准执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费用按照各学院制定的标准执行。
(二)工作督查
1.秘书务必在系统中详细录入专家组成员、报告会时间以及地点等相关信息,研究生院将根据相关信息随机组织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委员会委员旁听报告会情况;报告会结束后,研究生院将采取适当形式随机抽查相关报告表的填写情况。
2.对于仅在系统中提交申请而未实际举行报告会的研究生,其相应的开题和中期考核结果视为无效,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举行报告会。
3.在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中如发现未实际举行报告会、伪造专家签名等弄虚作假行为,可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举报、投诉。
电子邮箱:qyxia@mail.xidian.edu.cn。
(三)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通过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申请,由系统严格控制各相关环节时间节点,相关表格可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从学校网站主页的“研究生系统”或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的“研究生管理系统(新)”处进入。
2.除休学、外出实习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开题和中期考核。申请延期应于正常开题和中期考核期限内提出,延期只能顺延一学期,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的,不能进行学位申请等后续工作。硕士研究生的延期申请由学院审批,博士研究生的延期申请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批。
3.当次开题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可在下一学期申请重新开题,仍未通过者将取消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并按博士肄业处理;中期考核累计3次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也将取消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并按博士肄业处理。
4.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与奖助金挂钩,请各学院、导师和秘书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各相关环节,将影响后续奖助金变更以及学位申请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5.博士研究生第四学期(直接攻博研究生第六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在第四学期末集中审核,第四学期后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在每月月底集中审核。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过程中如存在问题,请联系学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系人:夏群友 陈晓莹
联系电话:81891129 81891130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申请流程图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开题(中期考核)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