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格证办理流程

作者: 时间:2016-05-05 点击数:

(1)产品合格证办理条件

1.研制生产单位在产品实现的最终阶段,完成合同、技术服务协议等规定的检验、试验项目且合格后,方可办理合格证。

2.研制生产单位根据策划的接受准则,在适当的阶段完成产品实现后,提交本单位检验人员实施符合性判定。

3.科研院质管办依据验收技术文件及检验规范进行逐项检验并保留相关检验、试验记录复印件;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必须清楚、无涂改且签署完整。研制生产单位检验人员对所使用仪器设备校准合格证明、产品的符合性、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2)产品合格证办理流程

1.研制生产单位在完成产品检验、试验活动且合格后,由单位负责人填写“产品合格证审批表”,签字后随同“产品合格证”、验收技术条件、检验报告或记录交科研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2.研制生产单位将“产品合格证审批表”、“产品合格证”、验收技术条件、检验报告或记录、仪器鉴定校准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科研院质管办审查并备案,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盖章手续。由质管办开据介绍信在“产品合格证”上加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印章方可出校。

3.产品合格证一式三份,随产品提交一份,质管办一份,研制生产单位留存一份(按附表中格式填写,如有军代表监控时,一式四份,交军代表一份)。

(3)质量管理体系内项目组按照体系管理文件Q/XD/GZ860/01—2018执行。军品履历表、军品提交报告参照本办法执行;

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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