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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参考》2004年第9期(总第29期)
时间:2005-03-04 22:00:09 来源: 点击:

    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答记者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出后,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负责同志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谈谈《意见》制定下发的重要意义。
    答:《意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出全面部署,是指导我们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纲领性文献。《意见》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殷切希望。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高校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面临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不够适应,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中央继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后,又发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件,这对于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重要思想和观点?
    答:《意见》立意高远、总揽全局、体系完整,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和观点。突出的是:
    必须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上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下发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意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事关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战略工程,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工程,具有里程碑意义。
    必须坚持和发展我们党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经验。我们党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如,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根本指针,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为根本目标,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作为根本途径,把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作为根本举措等等。这是我们宝贵财富,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继续丰富和发展。
    必须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系统工程并对其做出全面部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又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和其他各门课程育人功能;既要拓展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等传统有效途径,又要拓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新的途径;既要发挥党团组织作用,又要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和班级、社团作用;既要建设好专职队伍,又要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既要教育部门和高校肩负责任,又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要遵循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教育规律,使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学习生活相结合,与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相衔接,与知识传授相统一。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机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意见》在第二、第三部分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一指导思想明确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总的要求和目标,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指明了方向。
    基本原则是: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这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验的总结和规律的体现,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指导作用。
    主要任务是:必须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特别要教育引导全体大学生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同时,要积极引导大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坚定信念。这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要求,也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
    问:《意见》对全面、深入、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哪些基本要求?
    答: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育教学的主导作用。课堂是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主要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场所。第一,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第二,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教学中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用优秀文化培育大学生。第三,要发挥各门课程的育人功能。深入发掘其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大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要加强师德建设,所有教师都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教育学生。
    二是努力拓展有效途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要重视课堂教育,又要注重拓展多种途径。一要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探索和建立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社会实践新机制,引导学生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二要大力建设校园文化,广泛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活动,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三要全面加强校园网建设,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四要开展谈心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处理好成长过程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五要努力解决学生实际问题,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就业服务指导,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在办实事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三是充分发挥党、团和学生组织的优势。拥有覆盖面广、体系完整、深入基层的党、团和学生组织,是我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特有优势。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把党支部建在班上,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使学生党员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学生党支部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要发挥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竭诚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要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着力加强班级集体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等活动,发挥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高度重视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学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问:《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完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归根到底要靠人、靠队伍。《意见》要求大力建设好学校党政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三支队伍,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要建设好专职队伍。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人才培养工程,建立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队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完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专业职务系列,解决好他们的教师职务聘任问题,鼓励支持他们安心本职工作,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选派优秀青年教师从事党政工作和共青团工作。保证高校团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二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联系实际,老中青相结合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队伍,使他们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要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学校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在政策和待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意见》特别要求,所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都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育人要有良好的环境。《意见》要求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要大力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舆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宣传、理论、新闻、文艺、出版等方面要坚持弘扬主旋律,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大学生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大众传媒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和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各类网站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对大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依法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坚决取缔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场所,及时处理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和影响学校稳定的事端。
    《意见》特别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意义,把“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一重大课题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大合力。要加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对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评估体系。
    问: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近期要采取哪些举措?
    答: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做到思想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
    首先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要结合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研讨班,组织各种学习专题会、报告会、座谈会,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开展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特别要把广大师生员工动员起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把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上。
    其次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把《意见》提出的要求具体化。要就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形势政策教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教材体系建设、高校文科院(系)所主要负责人培训、大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团工作、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师德建设、校园网络建设与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等工作提出具体政策和措施。
    第三要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各地教育部门、高校和共青团组织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贯彻《意见》作出具体部署,并组织实施,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发布

    2004年8月26日,教育部正式发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此类规范。《规范》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都作了明确规定,表达了对明确学术要求、保证学术质量、维护学术尊严、纯化学术环境的鲜明态度。
    除了严重的作假和欺骗行为外,《规范》也对其它学术不端行为提出了谴责。“泡沫学术、以量代质、华词浮论、挪用仿造,其实都是作假和欺骗的前奏,却因人多面广,难以觉察,更容易成为隐患。”参与制定《规范》的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主任王宁教授说。
    在肯定《规范》出台重要意义的同时,参与《规范》制定的专家指出,作为整治学风系统工程的一部分,强调“自律”的《规范》不是终点,而只是一个起点。
    翻开《规范》,第二条开宗明义地指出:“本规范……是高校师生及相关人员在学术活动中自律的准则。”也就是说,尽管《规范》对当前的许多学术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但对违反者缺少相应的惩戒机制。
    “对于那些有意违反《规范》又为自己狡辩的人来说,《规范》是无力的。《规范》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王宁教授说。她认为,这个《规范》针对的是“大面积上普通的人”,要让不懂规范的人弄懂规范,然后造成舆论压力,让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在舆论谴责下有所改变。
    北京大学中文系系主任温儒敏教授呼吁,教育部应支持大学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力度。近年来,北大中文系在对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中遇到了相当阻力,需要更大力度的政策和环境支持。同时,温儒敏认为,过多的量化评比在某种程度上对学术不端行为起到了怂恿作用。他希望,能够减少些评比、减少些量化、减少些形象工程,使青年教师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术上。更严重的问题在于,一些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的学术不端行为并非出于恶意,而仅仅是由于“不懂规范”。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葛剑雄认为,近年来,尽管学术界和高校存在学术不端现象,有的还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但涉及违反或不遵守学术规范的多数人还是不懂学术规范,或者是对学术规范还不知道错在哪里,有的连基本的要求都不知道。葛剑雄自己就曾收到一位青年学者寄来的书,这位学者在随书的信中因为“使用了大量您的研究成果”专门致谢。葛剑雄翻遍全书,却没找到一条说明出处的引文,他对此深表担忧。“这些年大学和研究所的规模扩展得很快,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和高校教师也迅速倍增,但有的导师以前没有完整地培养过一届研究生,缺乏进行学术规范训练的实际经验,或者自己还弄不明白该如何遵守学术规范就已经在指导学生了。这样的学者再去带学生,带出的学生会怎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坦言,现在的许多学生,都搞不清楚“抄袭”和“借鉴”的界限在哪里。而对于学术,继承是绝对需要的。也正因为如此,规范的学术教育非常必要。对此,教育部社政司副司长袁振国表示,教育部已要求各高校大力开展学术规范教育。他强调,学术规范应当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特别是研究生与学校教育最基本的学术入门课程。有条件的大学,要争取开设学术规范的系统课程或者系列学术讲座。这门课程的建设要以其学术前沿性、跨学科性、开创性和试验性为特色,在合理借鉴国际学术规范经验的基础上,密切结合中国教育界、学术界的具体情况,努力构筑中国的学术规范体系。
    教育部社政司司长靳诺表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人才队伍的自身建设,而没有学术规范、没有良好的学风,理论创新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是不可能的。这也正是《规范》出台的初衷。袁振国透露,目前,《规范》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教育部社政司科研处处长张保生则介绍,2001年5月,《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产权条例》作为《规范》的姊妹篇同时立项。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一部更具约束力的《条例》将正式出台。
    相关链接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部分条款
    (二)本规范由广大专家学者广泛讨论、共同参与制订,是高校师生及相关人员在学术活动中自律的准则。
    (七)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八)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和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十)应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避免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
    (十三)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
    (十四)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九)学术评价机构应坚持程序公正、标准合理,采用同行专家评审制,实行回避制度、民主表决制度,建立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机制。评审意见应措辞严谨、准确,慎用“原创”、“首创”、“首次”、“国内领先”、“国际领先”、“世界水平”、“填补重大空白”、“重大突破”等词语。
    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应对其评价意见负责,并对评议过程保密,对不当评价、虚假评价、泄密、披露不实信息或恶意中伤等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二)学术批评应该以学术为中心,以文本为依据,以理服人。批评者应正当先例学术批评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被批评者有反批评的权利,但不得对批评者压制或报复。
    (二十四)各高校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学术规范及其实施办法,并对侵犯知识产权或违反学术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加以监督和惩处。
     (来源:www.moe.edu.cn )

    科学的学术评价必须是民主的
    顾海兵

    科学的学术评价,作为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一种导向,可以促进科学的发展。尤其人文社会科学,由于其与自然科学的差异,对学术评价的方法与技术更加敏感。在我国这样一个处于向成熟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国家中,对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评价之要求,更加迫切。也可以说,当今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界,对现行的学术评价是不大满意的。不必讳言,有些学术评价是伪评价、虚评价,对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良性发展构成了极大的伤害。如果我们再不建立起科学的学术评价规则,则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恐怕不是繁荣而是凋败,不是景气而是危机。
     所谓科学的学术评价,是与具有欺骗性、虚假性的学术评价相对立的,是能够代表最大多数学者意见的评价,是能够经受住时间考验的评价。评价一项理论成果,评价一个学者,评价一个机构,如果评价者仅限于上层,仅限于圈内,仅限于少数(权威),则这样的评价是极容易变质异化的。
     现在,有些高校在评聘职称时已经开始面向海内外,但是关键的是谁有权利担任评聘者?有些高校已经在评聘职称,评奖,评议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所谓博士生导师时征求校外同行专家的意见。但在笔者看来,力度远远不够。第一,所选校外专家大少,与校内专家相比仅仅是后者的10%,在相当程度上不具有实质性意义;第二,选择校外专家没有一套规范的中性程序,选谁、如何选似乎随意性很大,或者倾向性很大;第三,校外专家意见的最后处理透明度低。笔者曾经提过这样的建议:一个高校如要评选优秀的理论成果比如应用经济学,至少要给予校外专家1/2至1/3的权重,优秀成果重要的不在于校内认定,而在于社会认定。如果全国一步到位困难,可以先在省级或大区(华北、华东、华南、华中、东北、西南、西北)建立分学科专家库,评选优秀理论成果时可以从这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专家或所有教授级专家广泛征求意见。这种充分民主的突破单位边界的做法是可以保证公正的。
     也许时间成本高些,但却是值得的。据《中国统计年鉴2003》数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分学科正高职人数分别为:哲学1872人,经济学3106人,法学1796人,教育学2445人,文学7824人,历史学1339人,管理学2500人;副高职是相应正高职的2-3倍。如果我们把学科再分细一点,比如到二级学科或细分的一级学科(经济学可分为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法学分为民法与刑法等),如果我们再分省或分大区,则建立教授库甚至副教授库是完全可能的,进行全面的专家评价也是可能的。由几十人,数百人评价优秀成果一定会优于几个同行、十几个同行的评价。每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评选,参与提名的专家至少在100人、1000人以上,候选人在250人以上,由此保证了它的公正性。
     为了形成空间制约的学术评价规则,可以采取这样几个举措:
     一、以基于二级学科的教授会取代由不同的一级学科教授组成的拼盘式学术委员会或一级学科的少数教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教授会的教授组成包括单位内与单位外,不少于20人,其中外单位教授不少于30%。由院系教授会行使所有学术评价权力。学校在权力下放后可行使监督权。
     二、组建学术道德委员会,行使对教授的监督权力。学术道德委员会可以吸收教授、社会名流及各界人士参加。
     三、彻底切断评价人与被评价人的利益、利害、近亲关系。比如,绝不可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绝不可导师评弟子或弟子评导师,等等。
     四、为使教授会或学术评价委员会发挥真正作用,建议学习国际组织的做法,校院领导可以担任主席,但取消其投票权。
     五、所有在国家机关(行政、立法、司法)中工作的公务员以及仿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与省级直属机构中的处以上干部,均不得在教育科研机构中担任兼职教授、院长(系主任)。否则,有违公平竞争原则。那种以聘请部长级官员作兼职教授为荣的心态很难说是健康的。建议有关部门像清理党政干部的企业兼职一样,对党政干部高校兼职作一次彻底清理。党政干部要从各种评审、评选、评价委员会中撤出。
     六、取消学术评价中的身份歧视。比如不论质量,片面认为国家级项目高于省部级项目、自选项目。
     七、减少政府评价(评审、评定、评奖),学术性评价由学术组织自我决定。取消诸如国家级与部级重点学科、国家级与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与部级重点研究基地、人才工程之类的政府评价。政府部门应该是制定竞争规则、纠正违反规则,政府的基本任务是汰劣打假,不是去评优,评优是社会的事情,更不是去评级、定行政等级。这就正如市场管理部门的任务是打击假冒伪劣,而不是评选名牌,名牌由市场认定。

    创新高校教师考核管理的建议
    顾海兵

     中国的高等教育改革,一方面是政府对高校的管理体制改革,另一方面是高校自身的管理制度改革。这两方面的改革既有相互联系之处,又有相对独立之处。以笔者之见,中国的高校管理制度,比较关键的、决定高校生存与发展的是两个方面:—是对教师的考核分配制度,这是高校的牛鼻子;一是学生的培养管理制度,这是高校的基础。
     对教师工作量考核管理的制度,如果客观公正,则必然会大大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分配格局。考核管理的中心应是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笔者的具体建议是:
     ●为了鼓励教师扬长避短(善于教学的多教学、善于科研的多搞科研),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应加总计算,均转化为可通约的计量单位,如分值或点值。应规定各类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标准。比如,正高的标准工作量是300分,中级是240分,低于标准的80%为不合格。
     ●上课面授是教师的天职,应规定最低教学时效。比如,校级领导正职每年8-16学时,副职每年16-32学时,院系正职每年48学时、副职每年80学时;其他所有教师每年64学时。允许以3年为周期平均计算(但需事先申请)。比如3年之中,第1年或前两年没有授课,但承诺后两年或第3年大量授课,则可以让其通过考核。
     ●指导本科生研究生是教师本职,不应也难以单独计算工作量,合适的做法是,根据指导的研究生表现给予指导者奖励。如依据所指导的研究生发表论文、获得什么表扬、学习成绩,论文质量等给予指导老师奖励。一些较硬的指导如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可另行计酬,按人次计分,论文评阅的分值可高些。本科生与研究生的论文要有较大分值差异,硕士生与博士生的论文要有较小分值差异,三者之比大体上是1:2:3。
     ●名校靠的是名师,名师取决于同行认可。可采取内外评价相结合的做法,一个是本系全体教师(10人以上)对某位教师的评价,一个是系外、校外同行(按一级学科组织)专家对某位教师的评价。本系评价占40%,系外校外评价占60%。每2至3年匿名评价一次,依据评价打分结果发放声誉津贴,副教授以下可只采用系内评价。这种声誉不仅体现教师的科研数量,更体现科研质量。应建立系外、校外专家库,取消内耗成本较高的定岗位、靠头衔确定津贴的做法。系外校外评价也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操作。
     ●科研成果评奖至少是6年之前的战果,不能没有时间的考验,要学习诺贝尔评奖的做法。评奖频率不要太高,不要年年评,建议2至3年一次。按1级学科评奖,不能每个院系都有,评奖重要的是看系外、校外专家评价,关起门来自己评自己意义有限并且可能还有负作用,论文字数不必严格,千字文不等于质量低。
     ●公平对待各种科研项目,不能是国家项目,政府项目就是高贵,从企业,基层拿的项目就是低级,科研成果应不问出身与级别。国内外经验表明,优秀科研成果很少是政府项目,多数重大发明都是个人的独立研究成果。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根据从校外获取经费多少论英雄,据此给予配套奖励。
     ●按全校或全院教师测算,酬金中固定部分要少(30%)、活的部分要占大头(70%)。活的部分取决于工作数量与质量。固定酬金与职称挂钩,活的酬金与职称无关而只与干的如何有关。取消所谓的特级、一级之类的划分。多劳优劳者多得。
     ●所有教师(校长除外)每年(或3年平均每年)至少给本科生开一次课,最低16个学时。教授不给本科生讲课、甚至不讲课是名实不符,也是对学生的缺斤短两。
     ●科研成果汇总计分,每分值的酬金每年可以不同。某年的全校或全系科研成果少,则每分值的酬金就高,反之亦然。科研成果的酬金,院系创收的钱应给予配套奖励,对在校外获奖的无奖金的科研成果应给予配套奖励,拿了奖金的就不必锦上添花。依据科研分值,每三年把排分最前面的十人评为十大科研明星,给予重奖。
     ●科学确定核心与非核心报刊。考虑到中国的国情与转轨特征,总的原则是宜粗不宜细。要有核心报刊,但不应歧视其他报刊。建议:非核心期刊包括报纸,非核心期刊上2篇或3篇算1篇。在本校主办的刊物上所发表的论文不能估价过高。
     ●担任教授时间不同,其津贴应有区别,设立教授年度津贴,如1年1000元,5年5000元,20年及以上封顶为20000元。其他职称类推。完成最低工作量的可拿年度津贴,完不成的扣减。
     ●对十年磨一剑者应予重奖,平时给予宽容,但每年磨一剑者也不能忽视,质与量都要。三年或五年一个考核周期内,若发文章太少应允许后一个周期弥补,若后三年或五年发表多则应对前三年补发津贴;若前三年或五年发表较多成果,应允许后三年或五年少发表或不发表成果,即津贴仍像前三年或五年一样发放。
     ●建立每3年(左右)一次学术休假制度,可资助名师无条件到国内外访问。
     ●加大校内教师流动,实行校内双聘制。
     ●减少对名师的干扰。如少开会。
    ●不要搞唯学位论,能力与成果面前人人平等。不必鼓励在职教师读本校在职研究生(有较大负作用),但可鼓励他们读外校研究生。
     ●没有从教与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博士(后),应从助教做起,有一年的助教试用期,一年后转为见习讲师,见习讲师的见习期为一年,之后经考核后成为讲师。不能一来学校还没上课就定为讲师。成为讲师后按正常程序晋升,如任讲师5年后申报副教授,
    ●利用每年的教师节,对从教10年、20年、30年、40年的在职教师分别给予特别奖励。

    用权讲官德 交往有原则
    习近平

    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正式写入报告,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方针之一。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要求,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
    德,不仅是“立身”之本,而且是“立国”之基。中国历代思想家既重视以德修身,也重视从政以德。“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荀子》)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也是我国政治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我们党善于继承人类一切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并立足现实,着眼于古代德治思想的当代阐释,以此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郑重地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江泽民同志也指出,领导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还必须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历史和现实都表明,道德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具有重要作用,大德之行,必有大治。我们党强调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和紧密结合,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治国方略和执政理念,已经成为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重要的基本经验,这对于当今各级领导干部官德修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所谓官德,也就是从政道德,是为官当政者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作风等方面的素养。这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中国古代德治思想要求统治者一是要以道德作为政治的根本纲领,“为政以德”,即执政者要以德施政,善待民众,以赢得百姓的拥护;二是要以自身的道德行为去教育和感化百姓,“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要想达到“正”,就要自省、自律、自责、克己,通过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虽然古代官德修养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但政治文明具有继承性,如果扬弃其中的封建内容,有些东西至今仍然值得借鉴。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可以说就是站在时代高度,以辩证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对历史经验进行的科学总结,从而决定了今天官德的时代内涵。
    共产党人的官德,内容十分丰富,可以概括为六个字,就是胡锦涛同志一再强调的“为民、务实、清廉”。“为民”是官德的核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理应心里想着人民,胸中装着人民,切实把权力用来“为民”服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是官德的基础。惟有务实,才能脚踏实地,不图虚名,勇于探索,敢于攻坚,扎扎实实地为民办事,才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尊重客观规律,不搞那些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清廉”是官德的内在要求。共产党的干部就是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二
    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权力。有权就有个用权的问题。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就必须法德并举,既要依法用权,又要以德用权,归根到底用权要讲官德。
    第一,这是由权力的性质决定的。共产党人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此,必须始终牢记,一刻也不能丢。丢掉这一条,用权就失去了根本,官德就失去了根基,必然会遭到人民的唾弃。
    第二,这是由官德的作用决定的。“官”是人民的表率,为“官”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自古以来,官德隆,民德昌;官德毁,民德降。可见,官德影响民德,“官风”决定民风。为“官”者必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时刻注意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在道德修养方面成为民众的表率。这也说明,领导干部的官德修养,在群众面前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成效。
    第三,这是由时代的要求决定的。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十分重大。要不辱历史使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讲官德,正确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高尚的道德犹如时代的春风、前进的号角,能够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以高尚的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形象,才能浸润人民群众崇德尚文的心灵,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赖,唤起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从而凝聚起强大的社会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
    领导干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其目的是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其中官德的作用关系重大。要切实做到用权讲官德,关键是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执政为民践宗旨。官德虽然属于道德修养的范畴,但它是领导干部履行党的宗旨的重要体现,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它一刻也不能脱离社会实践。这就决定了领导干部从政道德修养不能只停留在口头和书面,而要见之于实践,也就是要通过“立功”来实现“立德”。当然,我们今天所说的“立德”、“立功”与封建社会的含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当今时代的“立德”,就是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党的根本宗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在加快经济发展中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立功”就是要为人民掌好权和用好权,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奋发图强,有所作为,建功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把从政道德修养与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做到用权讲官德。
    第二,加强学习增能力。领导干部要权为民所用,德才缺一不可。有才无德的人会乱用权、干坏事,有德无才的人不善于用权、干不成好事。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才能的缺乏会直接影响其官德的修养。因此,德才必须兼修,在讲官德的同时,必须努力提高自己行使职权的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官德修养,提高履职能力,必须切实加强理论和法律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始终是首要的。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理论上的清醒是政治上成熟的基本保证,而政治上的成熟是道德高尚的重要前提。只有掌握科学理论,并且拥有较为完善的知识结构,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局势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把握大局,深刻认识并主动承担起自己所肩负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才能目光如炬,识别各种思潮,明辨各种是非;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精神境界,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才能牢记党的宗旨,在权力的运用中和交往活动中,始终坚定清醒,不为利诱所动,做到“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第三,廉洁奉公当表率。廉洁是对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是官德的重要内容。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官德与廉洁高度一致。讲官德必然要求讲廉洁,不廉洁就不可能有官德,这是古今如一的道理。做共产党的“官”,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注定是不能发财的。因此,领导干部用权讲官德,就必须争当廉洁奉公的表率。在面对各种诱惑的时候,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首先要算算“三笔账”。一是利益账。现在领导干部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组织上从工作考虑又给了许多必要的工作待遇,退休后还可以每月拿退休工资,享受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优厚待遇。细细算来,我们得到的已经不少了,应该十分珍惜。二是法纪账。每个领导干部都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特别是对待人、财、物问题,对待事关个人和家庭利益的问题,更要坚持原则,自觉遵纪守法。在张口的时候要想想这句话该不该说,迈腿的时候要想想这个地方该不该去,伸手的时候要想想这些东西该不该拿。千万不要以为吃一点、拿一些、玩一下没关系。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管是谁,违纪违法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三是良心账。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把他放到重要岗位,就是希望他能够正确运用权力来造福于民。如果干部以权谋私,自己把自己打倒,既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也对不起家人;不仅丧失了为“官”之德,也违背了做人的良心。通过算这“三笔账”,促使党员干部明白道德底线,筑牢道德防线,进而增强自身免疫力。
    第四,自强不息慎始终。领导干部官德修养,一方面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小事做起,善于“积善成德”,做到“于细微处见精神”;另一方面要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不防微杜渐,小节不保终累大德,最终必将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官德修养需要我们做到一个“慎”字,具体说来就是慎初、慎独、慎微。慎者,谨慎,小心也。慎初,就是要走好第一步,特别是在手握大权、身居要职时,在初次接触、头遭相遇时,面对不安好心的“心意”和裹着糖衣炮弹的“意思”,要高度警觉,莫轻意笑纳,勿“下不为例”。慎独,就是要在独处时谨慎不苟。独处时的行为,实际上是对一个人党性修养的最有效考验。只有做到了慎独,才能真正做到心中无愧。慎微,就是警惕于事物细微之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防止小过酿成大错,避免“温水效应”。譬如,把青蛙扔进一盆开水里,它会觉得滚烫,条件反射使它立即跳出来;如果放进凉水里慢慢加温烧开,直到被煮熟了,青蛙还没有感觉。所以说,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高压线”不能碰。慎初、慎独、慎微,关键在于“慎”字。“慎”是自尊、自爱、自强的表现。“初”、“独”、“微”三方面,都与生活相连,它更多地不是在台上、在公众场合,而是在台下、在家里、在八小时以外、在无人知晓的地方,甚至是潜意识里的一闪念。它直接反映的是个人的“内功”,即个人的道德素质。道德素质好,就能不论白天黑夜、明里暗里,都能严防死守,矢志不渝,管住自己的口、自己的手、自己的腿,以及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从而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第五,社会交往讲原则。人作为社会的成员,相互间势必发生各种各样的交往关系。领导干部与普通人一样,也有人情交往。领导干部掌握一定的权力,在社会交往中稍不注意,很容易迷失方向,就会权为他所用乃至丧失官德。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际交往非常复杂。一些居心叵测的人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想与领导干部套近乎、交“朋友”,吹吹拍拍,灌迷魂汤,这次赠礼品,下次送红包,让你不知不觉陷入圈套。其实,这种人交朋友是假,想利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乖乖为他效劳、为他谋取私利是真。领导干部如果放松警惕,交上这样的“朋友”,悲剧的发生就在所难免。浙江市场取向的改革开始较早,我们一方面要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环境,同时也要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在与人交往时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身为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交友的原则,慎交友,交好友,哪些人该交,哪些人不该交,应该心中有杆秤。要纯洁交友的动机,从工作出发,从事业出发,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以德会友,多与普通群众交朋友。要升华交友的境界,时刻坚持原则,保持清醒头脑,不能忘记自己党员干部的身份。要警惕个别人的所谓“感情投资”和形形色色的“公关”,对那些别有用心的“朋友”不能“心太软”,应该当断则断,更不能把那些歃盟结义、哥们义气、愚昧迷信等社会陋习带到党内生活中来,带到实际工作中来。要切记不分良莠,不讲原则,失控失度。
    第六,健全法制作保障。用权讲官德,实质上是自律问题,是个人修养问题。由于领导干部掌握一定的公共权力,对其思想道德的要求自然“与众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官德修养问题的特殊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德建设在强调自觉的同时,更应该强调与法制等强制手段的配合;在强调自律的同时,更应该强调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指导方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公布施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官德修养提供了法制保障。深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充分发挥其规范行为的导向作用、制约权力的监督作用、保护干部的预防作用、惩治腐败的警示作用,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以限制和规范,必将有力地推进领导干部的官德修养,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得到正确行使。(作者: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资料来源:《求是》2004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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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参考》2004年第9期(总第29期)

    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答记者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出后,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负责同志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谈谈《意见》制定下发的重要意义。
    答:《意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出全面部署,是指导我们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纲领性文献。《意见》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殷切希望。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高校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面临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不够适应,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中央继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后,又发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件,这对于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重要思想和观点?
    答:《意见》立意高远、总揽全局、体系完整,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和观点。突出的是:
    必须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上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下发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意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事关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战略工程,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工程,具有里程碑意义。
    必须坚持和发展我们党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经验。我们党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如,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根本指针,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为根本目标,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作为根本途径,把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作为根本举措等等。这是我们宝贵财富,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继续丰富和发展。
    必须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系统工程并对其做出全面部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又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和其他各门课程育人功能;既要拓展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等传统有效途径,又要拓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新的途径;既要发挥党团组织作用,又要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和班级、社团作用;既要建设好专职队伍,又要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既要教育部门和高校肩负责任,又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要遵循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教育规律,使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学习生活相结合,与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相衔接,与知识传授相统一。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机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意见》在第二、第三部分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一指导思想明确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总的要求和目标,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指明了方向。
    基本原则是: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这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验的总结和规律的体现,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指导作用。
    主要任务是:必须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特别要教育引导全体大学生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同时,要积极引导大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坚定信念。这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要求,也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
    问:《意见》对全面、深入、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哪些基本要求?
    答: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育教学的主导作用。课堂是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主要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场所。第一,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第二,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教学中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用优秀文化培育大学生。第三,要发挥各门课程的育人功能。深入发掘其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大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要加强师德建设,所有教师都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教育学生。
    二是努力拓展有效途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要重视课堂教育,又要注重拓展多种途径。一要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探索和建立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社会实践新机制,引导学生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二要大力建设校园文化,广泛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活动,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三要全面加强校园网建设,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四要开展谈心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处理好成长过程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五要努力解决学生实际问题,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就业服务指导,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在办实事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三是充分发挥党、团和学生组织的优势。拥有覆盖面广、体系完整、深入基层的党、团和学生组织,是我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特有优势。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把党支部建在班上,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使学生党员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学生党支部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要发挥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竭诚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要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着力加强班级集体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等活动,发挥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高度重视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学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问:《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完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归根到底要靠人、靠队伍。《意见》要求大力建设好学校党政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三支队伍,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要建设好专职队伍。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人才培养工程,建立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队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完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专业职务系列,解决好他们的教师职务聘任问题,鼓励支持他们安心本职工作,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选派优秀青年教师从事党政工作和共青团工作。保证高校团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二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联系实际,老中青相结合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队伍,使他们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要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学校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在政策和待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意见》特别要求,所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都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育人要有良好的环境。《意见》要求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要大力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舆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宣传、理论、新闻、文艺、出版等方面要坚持弘扬主旋律,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大学生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大众传媒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和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各类网站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对大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依法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坚决取缔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场所,及时处理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和影响学校稳定的事端。
    《意见》特别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意义,把“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一重大课题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大合力。要加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对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评估体系。
    问: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近期要采取哪些举措?
    答: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做到思想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
    首先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要结合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研讨班,组织各种学习专题会、报告会、座谈会,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开展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特别要把广大师生员工动员起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把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上。
    其次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把《意见》提出的要求具体化。要就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形势政策教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教材体系建设、高校文科院(系)所主要负责人培训、大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团工作、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师德建设、校园网络建设与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等工作提出具体政策和措施。
    第三要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各地教育部门、高校和共青团组织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贯彻《意见》作出具体部署,并组织实施,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发布

    2004年8月26日,教育部正式发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此类规范。《规范》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都作了明确规定,表达了对明确学术要求、保证学术质量、维护学术尊严、纯化学术环境的鲜明态度。
    除了严重的作假和欺骗行为外,《规范》也对其它学术不端行为提出了谴责。“泡沫学术、以量代质、华词浮论、挪用仿造,其实都是作假和欺骗的前奏,却因人多面广,难以觉察,更容易成为隐患。”参与制定《规范》的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主任王宁教授说。
    在肯定《规范》出台重要意义的同时,参与《规范》制定的专家指出,作为整治学风系统工程的一部分,强调“自律”的《规范》不是终点,而只是一个起点。
    翻开《规范》,第二条开宗明义地指出:“本规范……是高校师生及相关人员在学术活动中自律的准则。”也就是说,尽管《规范》对当前的许多学术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但对违反者缺少相应的惩戒机制。
    “对于那些有意违反《规范》又为自己狡辩的人来说,《规范》是无力的。《规范》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王宁教授说。她认为,这个《规范》针对的是“大面积上普通的人”,要让不懂规范的人弄懂规范,然后造成舆论压力,让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在舆论谴责下有所改变。
    北京大学中文系系主任温儒敏教授呼吁,教育部应支持大学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力度。近年来,北大中文系在对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中遇到了相当阻力,需要更大力度的政策和环境支持。同时,温儒敏认为,过多的量化评比在某种程度上对学术不端行为起到了怂恿作用。他希望,能够减少些评比、减少些量化、减少些形象工程,使青年教师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术上。更严重的问题在于,一些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的学术不端行为并非出于恶意,而仅仅是由于“不懂规范”。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葛剑雄认为,近年来,尽管学术界和高校存在学术不端现象,有的还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但涉及违反或不遵守学术规范的多数人还是不懂学术规范,或者是对学术规范还不知道错在哪里,有的连基本的要求都不知道。葛剑雄自己就曾收到一位青年学者寄来的书,这位学者在随书的信中因为“使用了大量您的研究成果”专门致谢。葛剑雄翻遍全书,却没找到一条说明出处的引文,他对此深表担忧。“这些年大学和研究所的规模扩展得很快,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和高校教师也迅速倍增,但有的导师以前没有完整地培养过一届研究生,缺乏进行学术规范训练的实际经验,或者自己还弄不明白该如何遵守学术规范就已经在指导学生了。这样的学者再去带学生,带出的学生会怎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坦言,现在的许多学生,都搞不清楚“抄袭”和“借鉴”的界限在哪里。而对于学术,继承是绝对需要的。也正因为如此,规范的学术教育非常必要。对此,教育部社政司副司长袁振国表示,教育部已要求各高校大力开展学术规范教育。他强调,学术规范应当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特别是研究生与学校教育最基本的学术入门课程。有条件的大学,要争取开设学术规范的系统课程或者系列学术讲座。这门课程的建设要以其学术前沿性、跨学科性、开创性和试验性为特色,在合理借鉴国际学术规范经验的基础上,密切结合中国教育界、学术界的具体情况,努力构筑中国的学术规范体系。
    教育部社政司司长靳诺表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人才队伍的自身建设,而没有学术规范、没有良好的学风,理论创新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是不可能的。这也正是《规范》出台的初衷。袁振国透露,目前,《规范》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教育部社政司科研处处长张保生则介绍,2001年5月,《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产权条例》作为《规范》的姊妹篇同时立项。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一部更具约束力的《条例》将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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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部分条款
    (二)本规范由广大专家学者广泛讨论、共同参与制订,是高校师生及相关人员在学术活动中自律的准则。
    (七)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八)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和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十)应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避免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
    (十三)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
    (十四)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九)学术评价机构应坚持程序公正、标准合理,采用同行专家评审制,实行回避制度、民主表决制度,建立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机制。评审意见应措辞严谨、准确,慎用“原创”、“首创”、“首次”、“国内领先”、“国际领先”、“世界水平”、“填补重大空白”、“重大突破”等词语。
    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应对其评价意见负责,并对评议过程保密,对不当评价、虚假评价、泄密、披露不实信息或恶意中伤等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二)学术批评应该以学术为中心,以文本为依据,以理服人。批评者应正当先例学术批评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被批评者有反批评的权利,但不得对批评者压制或报复。
    (二十四)各高校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学术规范及其实施办法,并对侵犯知识产权或违反学术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加以监督和惩处。
     (来源:www.moe.edu.cn )

    科学的学术评价必须是民主的
    顾海兵

    科学的学术评价,作为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一种导向,可以促进科学的发展。尤其人文社会科学,由于其与自然科学的差异,对学术评价的方法与技术更加敏感。在我国这样一个处于向成熟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国家中,对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评价之要求,更加迫切。也可以说,当今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界,对现行的学术评价是不大满意的。不必讳言,有些学术评价是伪评价、虚评价,对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良性发展构成了极大的伤害。如果我们再不建立起科学的学术评价规则,则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恐怕不是繁荣而是凋败,不是景气而是危机。
     所谓科学的学术评价,是与具有欺骗性、虚假性的学术评价相对立的,是能够代表最大多数学者意见的评价,是能够经受住时间考验的评价。评价一项理论成果,评价一个学者,评价一个机构,如果评价者仅限于上层,仅限于圈内,仅限于少数(权威),则这样的评价是极容易变质异化的。
     现在,有些高校在评聘职称时已经开始面向海内外,但是关键的是谁有权利担任评聘者?有些高校已经在评聘职称,评奖,评议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所谓博士生导师时征求校外同行专家的意见。但在笔者看来,力度远远不够。第一,所选校外专家大少,与校内专家相比仅仅是后者的10%,在相当程度上不具有实质性意义;第二,选择校外专家没有一套规范的中性程序,选谁、如何选似乎随意性很大,或者倾向性很大;第三,校外专家意见的最后处理透明度低。笔者曾经提过这样的建议:一个高校如要评选优秀的理论成果比如应用经济学,至少要给予校外专家1/2至1/3的权重,优秀成果重要的不在于校内认定,而在于社会认定。如果全国一步到位困难,可以先在省级或大区(华北、华东、华南、华中、东北、西南、西北)建立分学科专家库,评选优秀理论成果时可以从这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专家或所有教授级专家广泛征求意见。这种充分民主的突破单位边界的做法是可以保证公正的。
     也许时间成本高些,但却是值得的。据《中国统计年鉴2003》数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分学科正高职人数分别为:哲学1872人,经济学3106人,法学1796人,教育学2445人,文学7824人,历史学1339人,管理学2500人;副高职是相应正高职的2-3倍。如果我们把学科再分细一点,比如到二级学科或细分的一级学科(经济学可分为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法学分为民法与刑法等),如果我们再分省或分大区,则建立教授库甚至副教授库是完全可能的,进行全面的专家评价也是可能的。由几十人,数百人评价优秀成果一定会优于几个同行、十几个同行的评价。每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评选,参与提名的专家至少在100人、1000人以上,候选人在250人以上,由此保证了它的公正性。
     为了形成空间制约的学术评价规则,可以采取这样几个举措:
     一、以基于二级学科的教授会取代由不同的一级学科教授组成的拼盘式学术委员会或一级学科的少数教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教授会的教授组成包括单位内与单位外,不少于20人,其中外单位教授不少于30%。由院系教授会行使所有学术评价权力。学校在权力下放后可行使监督权。
     二、组建学术道德委员会,行使对教授的监督权力。学术道德委员会可以吸收教授、社会名流及各界人士参加。
     三、彻底切断评价人与被评价人的利益、利害、近亲关系。比如,绝不可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绝不可导师评弟子或弟子评导师,等等。
     四、为使教授会或学术评价委员会发挥真正作用,建议学习国际组织的做法,校院领导可以担任主席,但取消其投票权。
     五、所有在国家机关(行政、立法、司法)中工作的公务员以及仿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与省级直属机构中的处以上干部,均不得在教育科研机构中担任兼职教授、院长(系主任)。否则,有违公平竞争原则。那种以聘请部长级官员作兼职教授为荣的心态很难说是健康的。建议有关部门像清理党政干部的企业兼职一样,对党政干部高校兼职作一次彻底清理。党政干部要从各种评审、评选、评价委员会中撤出。
     六、取消学术评价中的身份歧视。比如不论质量,片面认为国家级项目高于省部级项目、自选项目。
     七、减少政府评价(评审、评定、评奖),学术性评价由学术组织自我决定。取消诸如国家级与部级重点学科、国家级与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与部级重点研究基地、人才工程之类的政府评价。政府部门应该是制定竞争规则、纠正违反规则,政府的基本任务是汰劣打假,不是去评优,评优是社会的事情,更不是去评级、定行政等级。这就正如市场管理部门的任务是打击假冒伪劣,而不是评选名牌,名牌由市场认定。

    创新高校教师考核管理的建议
    顾海兵

     中国的高等教育改革,一方面是政府对高校的管理体制改革,另一方面是高校自身的管理制度改革。这两方面的改革既有相互联系之处,又有相对独立之处。以笔者之见,中国的高校管理制度,比较关键的、决定高校生存与发展的是两个方面:—是对教师的考核分配制度,这是高校的牛鼻子;一是学生的培养管理制度,这是高校的基础。
     对教师工作量考核管理的制度,如果客观公正,则必然会大大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分配格局。考核管理的中心应是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笔者的具体建议是:
     ●为了鼓励教师扬长避短(善于教学的多教学、善于科研的多搞科研),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应加总计算,均转化为可通约的计量单位,如分值或点值。应规定各类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标准。比如,正高的标准工作量是300分,中级是240分,低于标准的80%为不合格。
     ●上课面授是教师的天职,应规定最低教学时效。比如,校级领导正职每年8-16学时,副职每年16-32学时,院系正职每年48学时、副职每年80学时;其他所有教师每年64学时。允许以3年为周期平均计算(但需事先申请)。比如3年之中,第1年或前两年没有授课,但承诺后两年或第3年大量授课,则可以让其通过考核。
     ●指导本科生研究生是教师本职,不应也难以单独计算工作量,合适的做法是,根据指导的研究生表现给予指导者奖励。如依据所指导的研究生发表论文、获得什么表扬、学习成绩,论文质量等给予指导老师奖励。一些较硬的指导如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可另行计酬,按人次计分,论文评阅的分值可高些。本科生与研究生的论文要有较大分值差异,硕士生与博士生的论文要有较小分值差异,三者之比大体上是1:2:3。
     ●名校靠的是名师,名师取决于同行认可。可采取内外评价相结合的做法,一个是本系全体教师(10人以上)对某位教师的评价,一个是系外、校外同行(按一级学科组织)专家对某位教师的评价。本系评价占40%,系外校外评价占60%。每2至3年匿名评价一次,依据评价打分结果发放声誉津贴,副教授以下可只采用系内评价。这种声誉不仅体现教师的科研数量,更体现科研质量。应建立系外、校外专家库,取消内耗成本较高的定岗位、靠头衔确定津贴的做法。系外校外评价也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操作。
     ●科研成果评奖至少是6年之前的战果,不能没有时间的考验,要学习诺贝尔评奖的做法。评奖频率不要太高,不要年年评,建议2至3年一次。按1级学科评奖,不能每个院系都有,评奖重要的是看系外、校外专家评价,关起门来自己评自己意义有限并且可能还有负作用,论文字数不必严格,千字文不等于质量低。
     ●公平对待各种科研项目,不能是国家项目,政府项目就是高贵,从企业,基层拿的项目就是低级,科研成果应不问出身与级别。国内外经验表明,优秀科研成果很少是政府项目,多数重大发明都是个人的独立研究成果。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根据从校外获取经费多少论英雄,据此给予配套奖励。
     ●按全校或全院教师测算,酬金中固定部分要少(30%)、活的部分要占大头(70%)。活的部分取决于工作数量与质量。固定酬金与职称挂钩,活的酬金与职称无关而只与干的如何有关。取消所谓的特级、一级之类的划分。多劳优劳者多得。
     ●所有教师(校长除外)每年(或3年平均每年)至少给本科生开一次课,最低16个学时。教授不给本科生讲课、甚至不讲课是名实不符,也是对学生的缺斤短两。
     ●科研成果汇总计分,每分值的酬金每年可以不同。某年的全校或全系科研成果少,则每分值的酬金就高,反之亦然。科研成果的酬金,院系创收的钱应给予配套奖励,对在校外获奖的无奖金的科研成果应给予配套奖励,拿了奖金的就不必锦上添花。依据科研分值,每三年把排分最前面的十人评为十大科研明星,给予重奖。
     ●科学确定核心与非核心报刊。考虑到中国的国情与转轨特征,总的原则是宜粗不宜细。要有核心报刊,但不应歧视其他报刊。建议:非核心期刊包括报纸,非核心期刊上2篇或3篇算1篇。在本校主办的刊物上所发表的论文不能估价过高。
     ●担任教授时间不同,其津贴应有区别,设立教授年度津贴,如1年1000元,5年5000元,20年及以上封顶为20000元。其他职称类推。完成最低工作量的可拿年度津贴,完不成的扣减。
     ●对十年磨一剑者应予重奖,平时给予宽容,但每年磨一剑者也不能忽视,质与量都要。三年或五年一个考核周期内,若发文章太少应允许后一个周期弥补,若后三年或五年发表多则应对前三年补发津贴;若前三年或五年发表较多成果,应允许后三年或五年少发表或不发表成果,即津贴仍像前三年或五年一样发放。
     ●建立每3年(左右)一次学术休假制度,可资助名师无条件到国内外访问。
     ●加大校内教师流动,实行校内双聘制。
     ●减少对名师的干扰。如少开会。
    ●不要搞唯学位论,能力与成果面前人人平等。不必鼓励在职教师读本校在职研究生(有较大负作用),但可鼓励他们读外校研究生。
     ●没有从教与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博士(后),应从助教做起,有一年的助教试用期,一年后转为见习讲师,见习讲师的见习期为一年,之后经考核后成为讲师。不能一来学校还没上课就定为讲师。成为讲师后按正常程序晋升,如任讲师5年后申报副教授,
    ●利用每年的教师节,对从教10年、20年、30年、40年的在职教师分别给予特别奖励。

    用权讲官德 交往有原则
    习近平

    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正式写入报告,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方针之一。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要求,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
    德,不仅是“立身”之本,而且是“立国”之基。中国历代思想家既重视以德修身,也重视从政以德。“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荀子》)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也是我国政治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我们党善于继承人类一切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并立足现实,着眼于古代德治思想的当代阐释,以此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郑重地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江泽民同志也指出,领导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还必须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历史和现实都表明,道德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具有重要作用,大德之行,必有大治。我们党强调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和紧密结合,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治国方略和执政理念,已经成为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重要的基本经验,这对于当今各级领导干部官德修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所谓官德,也就是从政道德,是为官当政者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作风等方面的素养。这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中国古代德治思想要求统治者一是要以道德作为政治的根本纲领,“为政以德”,即执政者要以德施政,善待民众,以赢得百姓的拥护;二是要以自身的道德行为去教育和感化百姓,“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要想达到“正”,就要自省、自律、自责、克己,通过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虽然古代官德修养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但政治文明具有继承性,如果扬弃其中的封建内容,有些东西至今仍然值得借鉴。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可以说就是站在时代高度,以辩证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对历史经验进行的科学总结,从而决定了今天官德的时代内涵。
    共产党人的官德,内容十分丰富,可以概括为六个字,就是胡锦涛同志一再强调的“为民、务实、清廉”。“为民”是官德的核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理应心里想着人民,胸中装着人民,切实把权力用来“为民”服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是官德的基础。惟有务实,才能脚踏实地,不图虚名,勇于探索,敢于攻坚,扎扎实实地为民办事,才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尊重客观规律,不搞那些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清廉”是官德的内在要求。共产党的干部就是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二
    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权力。有权就有个用权的问题。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就必须法德并举,既要依法用权,又要以德用权,归根到底用权要讲官德。
    第一,这是由权力的性质决定的。共产党人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此,必须始终牢记,一刻也不能丢。丢掉这一条,用权就失去了根本,官德就失去了根基,必然会遭到人民的唾弃。
    第二,这是由官德的作用决定的。“官”是人民的表率,为“官”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自古以来,官德隆,民德昌;官德毁,民德降。可见,官德影响民德,“官风”决定民风。为“官”者必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时刻注意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在道德修养方面成为民众的表率。这也说明,领导干部的官德修养,在群众面前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成效。
    第三,这是由时代的要求决定的。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十分重大。要不辱历史使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讲官德,正确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高尚的道德犹如时代的春风、前进的号角,能够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以高尚的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形象,才能浸润人民群众崇德尚文的心灵,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赖,唤起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从而凝聚起强大的社会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
    领导干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其目的是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其中官德的作用关系重大。要切实做到用权讲官德,关键是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执政为民践宗旨。官德虽然属于道德修养的范畴,但它是领导干部履行党的宗旨的重要体现,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它一刻也不能脱离社会实践。这就决定了领导干部从政道德修养不能只停留在口头和书面,而要见之于实践,也就是要通过“立功”来实现“立德”。当然,我们今天所说的“立德”、“立功”与封建社会的含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当今时代的“立德”,就是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党的根本宗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在加快经济发展中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立功”就是要为人民掌好权和用好权,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奋发图强,有所作为,建功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把从政道德修养与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做到用权讲官德。
    第二,加强学习增能力。领导干部要权为民所用,德才缺一不可。有才无德的人会乱用权、干坏事,有德无才的人不善于用权、干不成好事。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才能的缺乏会直接影响其官德的修养。因此,德才必须兼修,在讲官德的同时,必须努力提高自己行使职权的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官德修养,提高履职能力,必须切实加强理论和法律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始终是首要的。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理论上的清醒是政治上成熟的基本保证,而政治上的成熟是道德高尚的重要前提。只有掌握科学理论,并且拥有较为完善的知识结构,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局势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把握大局,深刻认识并主动承担起自己所肩负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才能目光如炬,识别各种思潮,明辨各种是非;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精神境界,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才能牢记党的宗旨,在权力的运用中和交往活动中,始终坚定清醒,不为利诱所动,做到“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第三,廉洁奉公当表率。廉洁是对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是官德的重要内容。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官德与廉洁高度一致。讲官德必然要求讲廉洁,不廉洁就不可能有官德,这是古今如一的道理。做共产党的“官”,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注定是不能发财的。因此,领导干部用权讲官德,就必须争当廉洁奉公的表率。在面对各种诱惑的时候,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首先要算算“三笔账”。一是利益账。现在领导干部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组织上从工作考虑又给了许多必要的工作待遇,退休后还可以每月拿退休工资,享受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优厚待遇。细细算来,我们得到的已经不少了,应该十分珍惜。二是法纪账。每个领导干部都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特别是对待人、财、物问题,对待事关个人和家庭利益的问题,更要坚持原则,自觉遵纪守法。在张口的时候要想想这句话该不该说,迈腿的时候要想想这个地方该不该去,伸手的时候要想想这些东西该不该拿。千万不要以为吃一点、拿一些、玩一下没关系。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管是谁,违纪违法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三是良心账。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把他放到重要岗位,就是希望他能够正确运用权力来造福于民。如果干部以权谋私,自己把自己打倒,既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也对不起家人;不仅丧失了为“官”之德,也违背了做人的良心。通过算这“三笔账”,促使党员干部明白道德底线,筑牢道德防线,进而增强自身免疫力。
    第四,自强不息慎始终。领导干部官德修养,一方面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小事做起,善于“积善成德”,做到“于细微处见精神”;另一方面要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不防微杜渐,小节不保终累大德,最终必将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官德修养需要我们做到一个“慎”字,具体说来就是慎初、慎独、慎微。慎者,谨慎,小心也。慎初,就是要走好第一步,特别是在手握大权、身居要职时,在初次接触、头遭相遇时,面对不安好心的“心意”和裹着糖衣炮弹的“意思”,要高度警觉,莫轻意笑纳,勿“下不为例”。慎独,就是要在独处时谨慎不苟。独处时的行为,实际上是对一个人党性修养的最有效考验。只有做到了慎独,才能真正做到心中无愧。慎微,就是警惕于事物细微之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防止小过酿成大错,避免“温水效应”。譬如,把青蛙扔进一盆开水里,它会觉得滚烫,条件反射使它立即跳出来;如果放进凉水里慢慢加温烧开,直到被煮熟了,青蛙还没有感觉。所以说,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高压线”不能碰。慎初、慎独、慎微,关键在于“慎”字。“慎”是自尊、自爱、自强的表现。“初”、“独”、“微”三方面,都与生活相连,它更多地不是在台上、在公众场合,而是在台下、在家里、在八小时以外、在无人知晓的地方,甚至是潜意识里的一闪念。它直接反映的是个人的“内功”,即个人的道德素质。道德素质好,就能不论白天黑夜、明里暗里,都能严防死守,矢志不渝,管住自己的口、自己的手、自己的腿,以及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从而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第五,社会交往讲原则。人作为社会的成员,相互间势必发生各种各样的交往关系。领导干部与普通人一样,也有人情交往。领导干部掌握一定的权力,在社会交往中稍不注意,很容易迷失方向,就会权为他所用乃至丧失官德。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际交往非常复杂。一些居心叵测的人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想与领导干部套近乎、交“朋友”,吹吹拍拍,灌迷魂汤,这次赠礼品,下次送红包,让你不知不觉陷入圈套。其实,这种人交朋友是假,想利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乖乖为他效劳、为他谋取私利是真。领导干部如果放松警惕,交上这样的“朋友”,悲剧的发生就在所难免。浙江市场取向的改革开始较早,我们一方面要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环境,同时也要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在与人交往时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身为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交友的原则,慎交友,交好友,哪些人该交,哪些人不该交,应该心中有杆秤。要纯洁交友的动机,从工作出发,从事业出发,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以德会友,多与普通群众交朋友。要升华交友的境界,时刻坚持原则,保持清醒头脑,不能忘记自己党员干部的身份。要警惕个别人的所谓“感情投资”和形形色色的“公关”,对那些别有用心的“朋友”不能“心太软”,应该当断则断,更不能把那些歃盟结义、哥们义气、愚昧迷信等社会陋习带到党内生活中来,带到实际工作中来。要切记不分良莠,不讲原则,失控失度。
    第六,健全法制作保障。用权讲官德,实质上是自律问题,是个人修养问题。由于领导干部掌握一定的公共权力,对其思想道德的要求自然“与众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官德修养问题的特殊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德建设在强调自觉的同时,更应该强调与法制等强制手段的配合;在强调自律的同时,更应该强调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指导方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公布施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官德修养提供了法制保障。深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充分发挥其规范行为的导向作用、制约权力的监督作用、保护干部的预防作用、惩治腐败的警示作用,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以限制和规范,必将有力地推进领导干部的官德修养,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得到正确行使。(作者: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资料来源:《求是》2004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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