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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人员申报门诊慢性病的通知
时间:2013-11-26 23:05:42 来源:校医院 点击:


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期准备工作,保证参保人员(退休及在职人员)及时享受陕西省门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患有《陕西省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须知》(附件1)中第一项所列23种病种,并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人员,按第三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2.符合慢性病申报条件的人员,请认真填写《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申请鉴定表》(附件2),并准备2张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鉴定表,1张在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与资料一起上交。标准样表见附件5。

3.请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四楼会议室办理申报手续。各单位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4.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无论是否患有慢性病)需填写《陕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附件4),于2014年1月1日参保后上交。

校医院医保办联系电话:88201871



校医院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陕西省医保慢性病申报须知.doc】

附件【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xls】

附件【各单位申报慢性病资料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陕西省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登记表.xls】

附件【标准样表: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xls】

(原文地址:http://notice.xidian.edu.cn/co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27&wbnewsid=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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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人员申报门诊慢性病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期准备工作,保证参保人员(退休及在职人员)及时享受陕西省门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患有《陕西省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须知》(附件1)中第一项所列23种病种,并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人员,按第三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2.符合慢性病申报条件的人员,请认真填写《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申请鉴定表》(附件2),并准备2张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鉴定表,1张在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与资料一起上交。标准样表见附件5。

3.请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四楼会议室办理申报手续。各单位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4.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无论是否患有慢性病)需填写《陕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附件4),于2014年1月1日参保后上交。

校医院医保办联系电话:88201871



校医院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陕西省医保慢性病申报须知.doc】

附件【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xls】

附件【各单位申报慢性病资料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陕西省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登记表.xls】

附件【标准样表: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xls】

(原文地址:http://notice.xidian.edu.cn/co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27&wbnewsid=4225)



责任编辑:陈玉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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