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员工:
现将2014年第一季度外转医疗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请大家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销时间安排
1.外转门诊医疗费:3月17、18日携带相关资料在校医院三层办理审批及报销手续;
2.外转住院医疗费:3月12日前将有关住院报销资料交至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二、其他事项
1.在职及退休教职员工因2014年1月1日已参加陕西省职工医保,不再享受公费医疗。截止2013年12月31日24时之前产生的外转医疗费(门诊发票或住院明细账单)若还未报销,请按以上时间安排来校医院办理,过时将无法办理。
2.依照财务规定,2013年的医疗费票据在2014年3月31日前有效,逾期将无法报销。为确保2013年师生员工的医疗费能及时报销,望广大师生员工能相互转告,务必在规定日期前来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校 医 院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