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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时间:2014-03-05 23:24:28 来源:校 医 院 点击:

各位师生员工:

现将2014年第一季度外转医疗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请大家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销时间安排

1.外转门诊医疗费:3月17、18日携带相关资料在校医院三层办理审批及报销手续;

2.外转住院医疗费:3月12日前将有关住院报销资料交至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二、其他事项

1.在职及退休教职员工因2014年1月1日已参加陕西省职工医保,不再享受公费医疗。截止2013年12月31日24时之前产生的外转医疗费(门诊发票或住院明细账单)若还未报销,请按以上时间安排来校医院办理,过时将无法办理。

2.依照财务规定,2013年的医疗费票据在2014年3月31日前有效,逾期将无法报销。为确保2013年师生员工的医疗费能及时报销,望广大师生员工能相互转告,务必在规定日期前来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校 医 院

2014年3月4日

上一条: 关于召开省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政策宣讲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学校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省医保规定就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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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各位师生员工:

现将2014年第一季度外转医疗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请大家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销时间安排

1.外转门诊医疗费:3月17、18日携带相关资料在校医院三层办理审批及报销手续;

2.外转住院医疗费:3月12日前将有关住院报销资料交至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二、其他事项

1.在职及退休教职员工因2014年1月1日已参加陕西省职工医保,不再享受公费医疗。截止2013年12月31日24时之前产生的外转医疗费(门诊发票或住院明细账单)若还未报销,请按以上时间安排来校医院办理,过时将无法办理。

2.依照财务规定,2013年的医疗费票据在2014年3月31日前有效,逾期将无法报销。为确保2013年师生员工的医疗费能及时报销,望广大师生员工能相互转告,务必在规定日期前来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校 医 院

2014年3月4日

责任编辑:陈玉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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