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新闻网讯(通讯员 靳珠)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日前教育部出台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并下发至各高校,要求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规定》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设立了6条“红线”: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规定》强调,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学校纪委向全校二级单位纪委转发了教育部文件,要求各单位在新生接待和开学之际,要认真学习《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附件: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