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新闻网讯(通讯员容岚)“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确定业务性会议规模和开支标准等。”这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关于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措施。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学校科学研究院和计划财务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差旅及业务会议支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经学校研究决定,于近日下发施行。
《规定》明确了科研活动所产生的差旅及业务会议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管理,但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合理合规使用。
《规定》对于科研人员因科研工作实际需求出差时的交通、食宿、补助等标准都给予相应调整;对于科研项目研讨会、评审会、咨询会、验收会、鉴定会等业务性会议的召开地点、各项费用支出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并特别强调,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科研活动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科学研究院及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将继续跟进国家相关政策,在学校可自行调整的权限内,最大程度的完善西电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以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为学校营造更好的科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