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雁塔区征兵办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指示精神,现将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尔后高中(含中专、技校)毕业生的顺序依次审批定兵。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按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09年12月1日止,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应届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根据本人自愿,可放宽到23岁。今年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要求参军,年龄可放宽到24岁。年底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本人自愿可适量征集。
三、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雁塔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照3张)、户口本、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往届不需要)。在校大学生应征报名时应持学生证、身份证和学校开具的“在校就读(实习)证明”。证明的具体内容: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所上年级、出生年月和本人在校期间就读时的现实表现(加盖院校行政章)。
四、征集时间和阶段划分
10月31日至11月10日 为宣传报名阶段
11月11日至11月20日 为体格检查阶段
11月21日至12月09日 为政审定兵阶段
12月10日至12月30日 为新兵运输阶段
五、报名地点
北区西大楼二楼,电话:15129222868,马勇。
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校武装部办公室
电 话:81891227、81891214
联系人:王永宁、马 勇。
应征女青年报名地点:西安市警备区市征兵办公室(相子庙街西段)。
六、征兵监督
雁塔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区征兵办电话:84725266 值班室电话:84725260
举报电话:84725268 校征兵办公室电话:818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