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学校法律顾问室自设立以来,代理学校处理诉讼法律事务,审查、修改各单位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和规章制度,参与调解、仲裁或处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学校重要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力维护了学校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在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学校依法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原来针对具体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在学校依法治校中的作用,为学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特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法律顾问定期在南校区办公,面向学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提供各项法律咨询服务。
办公时间:每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00
办公地点:南校区办公楼Ⅰ区503室
办公电话:029—81891897
党政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