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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预审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9-19 09:05:08作者:点击:

为切实帮助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提高学位论文写作水平,根据《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论文预审实施办法》规定,学院决定自2023年秋季开始,采取评阅形式进行学位论文预审。通过对学位论文在质量、工作量、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提前专家评阅审查,发现问题,指出不足,提出修改建议,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一、学位论文初审的对象

凡通过相似性检测申请学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需参加论文预审。

二、学位论文的组织实施

1. 学位论文预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论文2份。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论文预审专家评阅意见》1份。
    2.纸质版材料应于9月21日前提交给中心办公室张娜老师。
    3.论文需按照盲审论文要求排版装订,撰写要求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2015年修订版)》执行。盲审论文具体要求包括:
    (1)论文封面隐去指导教师姓名与学号;
    (2)作者姓名处仅填写论文编号,隐去学号;
    (3)请勿在“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处签名;
    (4)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
    (5)删去致谢页内容,保留致谢页页面模板;
    (6)论文中删去作者简介页内容,但保留作者简介页页面;
    (7)论文采用双面打印。
    三、 预审的结论
    1.评阅专家采取合议方式给出预审结论,预审结论分为两类:
    (1)通过:达到或基本达到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在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审核同意,进入论文送审程序。
    (2)不同意送审:未达到预审要求,应根据评阅专家意见进行较大幅度修改,修改后的论文于下一次学位申请时再次提交。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论文预审专家评阅意见》将带入答辩环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娜老师
    联系电话:029-8820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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