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非全日制MBA、MPA、MEM招生复试工作,现就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非全日制MBA、MPA、MEM复试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切实做好2024年非全日制MBA、MPA、MEM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形式
为加强和规范非全日制MBA、MPA、MEM复试与录取工作,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督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执行院长
成 员:分管副院长、学位授权点负责人、MBA项目主任、MPA项目主任、MEM项目主任
秘 书:中心办公室主任
2.纪检监督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成 员:纪委书记、纪委委员
监督电话:029-81891033
监督邮箱:wangweidong@xidian.edu.cn
3.复试专家小组
由多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综合面试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1.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考生成绩达到2024年国家A线(MBA总分162、英语39、管理综合78;MPA总分173、英语43、管理综合86;MEM总分176、英语43、管理综合86)可参加复试。
享受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前向学校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研招办进行审核认定。
2.招生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为:MBA53名,MPA31名,MEM36名。
四、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日期:自2024年3月30日起有序开展
考生分批次分组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批次和分组按时参加复试。
五、复试工作的组织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2.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照下列清单及顺序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材料,通过资格审查者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及顺序如下:
(1)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2)贴有个人照片的简历1份;
(3)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包括学习工作成绩、职业素养、个人荣誉、发展潜力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在A4纸同一面双面复印);
(5)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大学成绩单(档案中成绩单扫描或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或教务部门公章);
(7)考生手写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8)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国外学历学位报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9)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现役军人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复试内容及成绩
(1)复试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以笔试形式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平均值得出。
(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满分100分)
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3)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对管理学专业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利用管理学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内容包括领导潜力、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职业素养等。
(5)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核×10%+专业知识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50%。
4.复试安排
(1)笔试和面试都在北校区科技路9号西科大厦一层MBA教育中心举行。
(2)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
(3)复试分组和复试顺序由复试小组秘书提前通知。
(4)笔试分组详见考场现场指示牌。笔试考试中考生须严格考试纪律,考生不得携带非必要物品进入考场,手机关机,随身物品一律放置在考场前排指定位置。
(5)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复试,如不按时参加视为放弃资格。
六、心理测评
考生应按要求登陆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https://xlzx.xidian.edu.cn/user/login.do完成心理测评,考生可于复试方案发布后进行测评,未在测评截止时间前完成者不予录取,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七、录取
1.录取办法
(1)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2)录取办法
根据总成绩排名,结合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情况,择优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考生放弃资格,后面考生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高低排序。
(3)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思想政治理论不合格(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录取程序
一志愿考生如果符合录取条件,我校将在中国研招网系统中直接予以“待录取”操作,后续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调剂方案另行通知。
3.录取类别和学习方式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工作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2)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八、凡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
2.未按时参加复试;
3.未参加心理测评、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4.未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
5.未按时提交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公示
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通过MBA教育中心网站、MPA教育中心网站公示复试录取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十、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政审
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审查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十二、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202797、029-8820288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