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审表
考生需提供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的《政审表》(见附件),同时需加盖印章。
2.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需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见附件),同时需加盖单位印章。
3.户口与档案
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不转户口,不调档案。
4.录取通知书
正式录取通知书待国家录检结束后统一发放,大约在六月中旬。
5.学费及其他
学费分学年缴纳,具体学费缴纳方式、时间等按学校后续通知执行,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心网站后续通知。
请考生尽快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政审表》,并将签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政审表》于2019年5月31日前送至中心办公室,外地考生务必用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拒收。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大楼北楼310室
收件人:张老师
邮 编:710071
电 话:029-88202797